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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批准《川南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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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四川省纬能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川南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四川省纬能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拟在夹江县甘霖镇宝华村5社新建川南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总投资15800万元,环保投资42.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 37148.83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 45226.7平方米。其中批发市场建筑面积 34000平方米,冻库面积 6000平方米,仓库面积 4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管理用房及环保设施等。设计停车位 279 个,其中地面停车位 22 个,屋顶停车位 257 个。建成后各类农产品交易量达到 20万吨,其中蔬菜 10 万吨、水果 6万吨、肉类及水产品 4 万吨。我局于2018年9月21日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扬尘
(1)、拆除工程扬尘
本环评提出以下措施:①在拆除建筑物前,封闭施工现场,在拟拆除的建筑物周边搭设有效围挡,围挡高度不应低于 2m;②在拟拆除的建筑物外围设置采用脚手架完全封闭,并设置防尘网,脚手架和防尘网的高度高于被拆建筑物顶面 2 米。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③对露天堆放的建筑材料等需每天洒水 2~3 次。④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车体和轮胎进行清洗。⑤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封闭,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开居住区和中心城区。⑥设置专人负责建筑垃圾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⑦对拆除建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2)、主体施工扬尘
环评要求建设方在施工建设中做到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全面督查建设工地现场管理“六必须”、“六不准”执行情况,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本报告要求项目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禁施工。
2、施工机械废气
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内安排专人注意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3、油漆废气
环评要求在进行建筑物室内外装修阶段时注意加强通风换气。加之,本项目拟建地块扩散条件较好,因此装修施工产生的油漆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
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废水
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建筑施工现场开挖修建临时废水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隔油、沉淀除渣处理后循环使用,严格做到不外排。
(2)施工人员生活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可利用周边农户旱厕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施工噪声治理措施
环评建议本项目采取如下降噪措施:①用低噪声设备,尽量将产噪设备布置在项目中部和北部,并对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②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设备和机械进行检修,以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③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控制或禁止鸣喇叭,减少交通噪声。此外,在施工中要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严禁抛掷,木工房使用前完全封闭;④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噪音:不要采取噪声较大的钢模板作业方式;在操作中尽量避免敲打砼导管;施工工具不要乱扔、远扔;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等;⑤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图,在施工过程中将木工房、钢筋加工间等产生高噪声的作业
点置于项目北面;⑥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时间,将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如果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应首先征得当地建委、城管、环保等主管部门的同意,
并告知周围民众;⑦禁止夜间(夜间 22:00-早上 6:00)和午间(12:00~14:00)施工,确有特殊情况需预先向有关部门申报,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向周围居民公告,同时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局,以免发生噪声扰民纠纷;在学校中、高考期间禁止施工。⑧施工开始前进行公示,告之周围居民,与其进行有效沟通,取得周围群众的理解,同时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在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电话后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施工期固体废物
(1)土石方
本项目施工期预计共开挖土方 0.3 万 m 3 ,场区场平填方 0.02 万m 3 ,弃方 0.28 万 m 3 。运至政府指定的地方堆放。要求在进行开挖土石方作业时,一是在堆放场地周围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二是在雨季不进行开挖作业或只进行小规模作业,尽可能减少堆放土形成水土流失现象;三是在临时堆场上搭建防尘网,以减少扬尘产生。
(2)建筑垃圾
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填埋,从而可以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环评要求施工单位袋装收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交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严禁就地填埋。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车辆尾气
本项目进出小区车辆基本为轻型汽车(汽油车)。项目扩散条件好,加之汽车启动时间较短,废气产生量小,污染物浓度较低,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备用发电机废气
本项目发电机房置于地下室,采用机械送、排风的形式,发电机房内保持着良好的通风性。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的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备用发电机房的排烟井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口朝向东南方向,可实现达标排放。
(3)市场内肉类、瓜果蔬菜腐烂味等异味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来自垃圾收集点。
本项目在市场西北角设置 1 个垃圾收集点。本环评要求:①生活垃圾采取袋装化分类投放至垃圾收集点内,并派专人及时清运交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②封闭垃圾收集间,垃圾收集间设置废气抽排系统,并设置专门的抽风管道,将气体引至屋顶排放。③与市政环卫部门协调,保证垃圾的日清日运。④垃圾暂存于垃圾收集点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垃圾渗滤液,垃圾收集点地面须采取硬化、防渗措施。另外,环评要求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垃圾收集点日常管理及除臭工作。同时,建设单位应每日定时清理市场内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降低臭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做到以上措施后,项目农产品交易区产生的异味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4)公厕臭气
公共厕所需要进行定期打扫,定期消毒,避免恶臭产生,在做好清洁工作之后,产生的异味轻微。
2、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市场各交易区冲洗废水以及商贩、管理人员生活污水,整个批发市场拟设置 3 个化粪池,总容积为 120m 3 ,满足项目内废水处理需求。项目污水经化粪池(交易区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再排入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入项目西南面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夹江县甘霖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目前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环评要求项目在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方能投产使用。
3、噪声治理措施
(1)机动车噪声
本项目设有地面和屋顶停车场,进出机动车将产生交通噪声。环评要求采取禁鸣喇叭、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运、怠速和规范停车场停车秩序等措施,可有效降低车辆噪声 10-15dB(A),实现达标排放。
(2)人群活动噪声
本项目商贩、顾客、管理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生活噪声,该类噪声属低噪声源,发生时间短暂且声源强度值较小,在采取加强管理的条件下,禁止喧哗吵闹,严禁使用高音喇叭高声叫喊拉客,同时室内、建筑采取隔声措施后,噪声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能够确保达标排放。
(3)设备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柴油发电机、变电器、消防水泵等。环评要求对以上设备进行以下隔声、减振措施:①通风设备采用低噪声型,且其吊装设备采用减振吊架、落地式安装设备采用弹簧减振器或橡胶减振垫,进出口设软接头,风机进出口风管处安装设消声设备,四周设置隔声墙。②水泵加装减振器,进水管道设可曲挠管道橡胶伸缩接头以减小水锤冲击和水泵振动产生噪声,连接水泵进出口的水管、进出机房隔墙处与运转设备连接的管道采用减振吊架。③将备柴油发电机设置于单独专用隔声机房内,柴油发电机房设于地下室内,具有较好的隔声效果。发电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发电机采取减振措施降噪措施,出风口设消声器。
通过采取以上隔声、减振措施可使上述设备的噪声源强下降 10-15dB(A);再加上设备均置于地下单独的房间内,对噪声的削减量在 40dB(A)以上,因此设备噪声在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其噪声值传于地面时仅为 25-40dB(A)。完全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2 类标准限值。
4、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一般固废:
(1)、生活垃圾
在市场内设置垃圾桶,桶内设置内衬塑料袋,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运至垃圾暂存点暂存,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置,日产日清。
(2)、农产品废包装袋
农产品废包装袋、包装箱产生量约 0.8t/d(292t/a),回收外卖废品回收站。
(3)、腐烂不合格农产品
按交易量 0.1%计算,该市场年销售量为 50 万 t,则腐烂不合格农产品产生来那个约为500t/a,收集后运至垃圾暂存点暂存,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置,日产日清。
(4)、化粪池污泥
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项目拟设置1个一般垃圾暂存点,评价建议其位置设于项目场地西北角的绿化带内,临场内道路,方便垃圾的清运。同时要求:垃圾暂存点按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地面用混凝土进行硬化,采用密闭式建筑,并采取防渗、防雨、防泄漏等措施。并定期进行消毒和除臭,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在暂存间内侧设置导流沟收集垃圾渗滤液,并接入污水管网,进入化粪池处理。另外 建议在垃圾收集点四周种植乔、灌木和草 坪等绿化植物,防止垃圾飞散或臭气溢出。
危险固废:
项目危险固废主要为检测中心产生的检测固废,项目检测中心对农产品进行检测时会使用一些检测药品,产生的固废为危险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 8 月 1日实施)中“HW49 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47-49”,产生量约为 0.001t/d(0.365t/a),应建设专门危废暂存间(1 个,建筑面积 5m 2 )进行收集,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危废暂存间应做好以下几点:a、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规定的要求,采取“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b、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c、建设单位必须将上述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签订协议。d、危险废物转移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填写五联单。同时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严禁随意露天堆放、随意倾倒和将危险固废混入一般固废中,以避免污染周边环境和防止发生泄漏污染地下水。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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