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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准夹江县泉儿砂石场《砂石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13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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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夹江县泉儿砂石场砂石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313日至2020317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夹江县泉儿砂石场,拟在夹江县木城镇群星村1社(原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夹江县S307线隧道工程闲置砂石加工场)技改建设。总投资280万元,环保投资2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技术改造现有厂房7500平方米1砂石加工生产线,新建雨污管网及沉淀池(3m³)。主要设备为PE600×900型颚式破碎机、1400型圆锥破碎机、VSI立轴式冲击破、2×3.6m脱水筛一体机各1台,配套3YKA1860型振动筛3台和输送皮带约240,年产砂石120万吨。我局于2020226日委托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依托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夹江县S307线隧道工程现有的砂石加工场地进行,不进行基础施工,仅对现有建设不规范进行技术改造,不修建永久建筑物,不涉及大型施工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

现场勘查,本次技改施工主要依托利旧现有生产厂房、办公用房,不涉及大型施工行为,施工工程主要为柴油暂存库、机修车间及围挡的施工,工程量极小,产生施工扬尘较小;其次项目场地已围挡、场地基本硬化,基本不产生施工扬尘。

根据乐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要求,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其他废气

施工期间,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将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2以及未完全燃烧的HC等,其特点属于间断性排放,加之项目施工场地扩散条件良好,这些废气可得到有效地稀释扩散,能够达标排放。要求建设方要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造成的交通阻塞,减少运输车辆怠速产生的废气排放,进一步降低其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

在施工期,预计每天产生施工废水0.5m3,施工废水水量少,依托现有三级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施工工人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人员主要为当地居民,不在施工场所内食宿,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现有水处理系统处理回用厂区绿化。

3、噪声防治措施

本次技改不修建永久建筑物,项目外环境单纯,150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项目采取隔离墙隔声,再利用施工场区距离衰减作用,可使施工噪声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为减少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环评要求:i、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ii、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杜绝夜间(2200600施工噪声扰民。iii、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建材材料运输避开沿线居民,项目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严禁野蛮施工。由现场勘查,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成,仅制砂机基坑和堆场未施工完毕,其均不涉及大型设备,施工噪声较小。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到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禁止就地填埋或乱丢乱倒

施工建筑废物

本项目依托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现有场地,规范建设厂房,无深基坑作业,项目地块地面平整,无需挖填方,无弃方产生。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破碎粉尘

项目为砂石(主要为鹅卵石)加工,破碎粉尘主要产生于头破(颚式破碎机)。

治理措施:经现场勘查,建设单位采用标准厂房建设,设置有连续雾炮机进行控制。

整改措施:项目已落实了密闭厂房,防尘措施基本可行;环评建议加强管理,确保洒水设施正常运行;按照乐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重污染天气下不得生产。

(2)装卸粉尘

治理措施:项目目前未采取任何措施,装卸粉尘呈无组织排放。

整改措施:将进料口进行封闭设置一台雾炮机连续洒水降尘。

(3)堆场粉尘

治理措施:项目产品砂、砂石堆场均设置于车间内,但由于厂房内堆场有限,将产品转运至暂存内。

整改措施:禁止将易起尘的砂转运至产品暂存区,需堆场于车间内;随订单而生产,产品随产随运,减少场地内堆存,满足《乐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暂存内砂石需遮盖且适时用洒水车洒水保持表面湿润,防止起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水

喷雾降尘水:项目破碎生产线和堆场精料均采用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水经雾炮机雾化降尘后混入产品或自然蒸发,不会形成地表径流,无生产废水产生。

运输车辆轮胎冲洗水

项目为防车辆扬尘,于厂区南侧进出口处设置有轮胎洗池3个,冲洗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洗砂废水:

项目在头破后振动筛分将用水进行冲洗砂,即产生冲洗废水

治理措施:项目依托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修建的生产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其有效容积约1500m3(三级,尾水池兼做循环水池),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兼做循环水池)沉淀处理后直接泵入洗砂,不外排。

堆场雨水

项目生产线及堆场均位于厂房内,但约有15000m2产品暂存区(地面已硬化),如遇季雨水对其冲刷,将产生地表径流

治理措施:项目目前未采取任何措施,雨水形成地表径流直排入千佛电站尾水渠。

整改措施:产品暂存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将雨水导排至西南角低洼处沉淀水池,停留时间不低于3h,经估算沉淀水池有效容积不小于3m3,雨水经沉淀处理后排至千佛电站尾水渠同时加强管理产品随产随销,减少堆存量。

(2)生活污水

项目不新增员工,工人均公司内部调剂,生活办公设施均依托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2F彩钢结构板房,现有员工12

治理措施:项目依托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修建的约5m3地埋式预处理池进行处理后自有菜地和绿化农肥,不直接外排。 

整改措施:经核算,项目依托化粪池有效容积足够,修建容纳不低于15m3的生活污水暂存池,防止生活污水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颚式破碎机、输送皮带机、振动筛等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

为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护:i、注意日常保养维护,防止不正常运转造成噪声值异常升高;ii、高噪设备(破碎设备等)应置于密闭车间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循环沉淀池淤沙含油抹布。危险废物为废机油、润滑油及其包装桶

生产废水沉淀池淤泥

项目采取定期清掏,清掏频次每季度清掏一次,清掏淤泥目前采用自然干化后回填临时用地低洼处,未外运。

轮胎冲洗池和雨水沉淀池淤泥

项目采取定期清掏,约每年一次,产生量约1t/a,清掏后合并沉淀池淤泥一并干化后回填临时用地低洼处,不外运。

废机油及含油抹布

项目于西北侧设置有机修车间用于厂区设备维修,机械维修工程中将产生约0.05t/a废机油和含油抹布,目前项目将废机油采用防渗油桶收集后用于设备润滑;极少的含油抹布、手套混合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整改措施因项目北侧临近千佛岩电站尾水渠,水质良好,机油跑撒漏滴将不可避免污染河流水质,环评要求:将机修车间拆除,机修外委

(3)生活垃圾

项目员工共12人,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自行清运至木城镇垃圾收集点,禁止就地填埋或乱丢乱倒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项目采取防治措施下:实现厂区雨污分流,加强项目污水管理,确保排水沟不发生堵塞、渗漏。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避免污水、固废进入地下水体。 对原料及成品堆场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并修缮排水沟。

5、以新带老环保措施

本次搬迁技改主要为解决本项目(原夹江县丁字沙石厂)占用基本农田,本次搬迁后将复耕,并依托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夹江县S307线隧道工程建设的砂石场,在现有基础上梳理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排查环保隐患,在此基础上规范砂石场建设,主要为拆除机修车间和柴油暂存库,防治矿物油下渗污染地下水及青衣江。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  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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