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新鼎新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夹江县新鼎新环保草木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2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乐山新鼎新碳素制品有限公司,拟在夹江县新场镇欣凤村6组新建《夹江县新鼎新环保草木灰生产》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加工厂房面积3000平方米,包括办公用房、停车场、道路硬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年产草木灰3000吨。2021年3月18日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租赁四川金宏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厂房进行建设,建设单位在施工中要全面落实关于扬尘整治的“六必须”、“六不准”要求,施工现场采取湿法作业,有效控制扬尘。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综合利用,不外排主要为生活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农肥。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午间、夜间及中高考时间禁止施工,确保噪声不扰民。建筑垃圾首先考虑资源化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且符合入场条件的及时清运至县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禁止就地填埋、乱倒和焚烧。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料破碎、产品粉碎粉尘
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炭化池废气
经抽风系统+旋风分离装置+水洗涤塔+静电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2)洗涤用水
经收集沉淀后作为冷却降温用水,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来源于生产设备、风机、风选机、破碎等。
拟采取治理措施:所有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封闭的厂房车间内。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
①生活垃圾
治理措施: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②除尘器粉尘
治理措施:原料粉碎过程及产品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利用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集中收集后用作项目原料。
(2)危险废物
炭化过程产生的木煤气经旋风分离装置分离后产生木焦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环评要求厂内危废暂存间规范化,设置标识标牌,做好三防措施,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并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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