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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批准新建陶瓷原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27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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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夹江县常想一二陶瓷原料有限公司《新建陶瓷原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1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夹江县常想一二陶瓷原料有限公司,拟在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夹江县新场镇星和村6、7、8、10、12社)新建陶瓷原料生产线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55.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新中源与新粤中厂区间空地约100.5亩,设置3个生产区,新建3条陶瓷原料生产线。其中:熔块生产区18000平方米、料场6000平方米、成品堆场6000平方米;霞石生产区5000平方米、料场2500平方米、成品堆场2500平方米;球土、粘土、高岭土生产区8000平方米、料场2800平方米、成品堆场2500平方米。新建停车场13000平方米、办公区600平方米及其它配套公辅设施。年产陶瓷原料共50万吨。我局于2018年9月10日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施工扬尘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①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围挡,封闭施工现场,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量;②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开挖的作业面洒水,湿法作业,减少扬尘产生量。尽量防止渣土转运时洒落在地面上,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避免产生的扬尘对周边住户正常生活造成影响;③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同时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并定时进行洒水抑尘;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运输土石方的车辆车厢应严密清洁,防止泄漏造成沿途地面污染;自卸车、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并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封闭,避免运输过程中抛洒;④在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应暂停土方开挖、回填,采取覆盖堆料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扬尘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⑤各区的施工管理由专人负责,并设定专门负责人定期对该区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环保管理进行检查和核实,严格按照当地关于城市扬尘污染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治理,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⑥严格按照“六不准、六必须”执行,扬尘整治六必须: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场地;必须设置冲洗设施、设备;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冒顶装载撒漏建筑垃圾);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⑦施工现场硬化。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其他裸露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施工现场不得有积水、污水。鼓励施工企业按照《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组织施工,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实行绿化覆盖。
2、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产生于构件与建筑材料的保湿、材料的拌制等施工工序,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悬浮物等。环评要求该部分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2)施工人员生活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新粤中陶瓷有限公司现有设施进行处理。
3、施工噪声治理措施
为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在施工进度组织方面,通过合理组织以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减小施工噪声造成的影响。②施工区域两侧应加装施工围挡。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影响,环评建议施工单位可适当增加围挡高度以降低施工建设对敏感点的影响。③施工单位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④施工单位要加强与施工点周围居民和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以取得谅解。⑤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科学组织、文明施工。
4、施工期固体废物
(1)土石方
施工期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部分用于场地回填使用,剩余部分外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建设方在项目区域边沿设置挖方临时堆场,并采取修建挡土墙、排水沟、覆盖塑料布等措施,以防止水土流失。
(2)工程废料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建筑施工材料的废边角料等,项目方拟将其分类收集后外售,不能外售的建筑垃圾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存放于市政垃圾收集点,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
5、水土流失
由于建设项目涉及到基础开挖、土方挖填,会造成地表裸露以及挖填土方的临时堆放,如不采取合理的措施,遇雨情况下极易造成水土流失。一旦发生水土流失,其泥沙及其携带的污染物有可能进入周边水体。施工期应采取在项目周边建立临时挡墙,减少临时堆土的堆存坡度、堆放时间,及时夯实回填土,施工道路硬化,在施工场地建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并在排水沟出口设置沉淀池,使雨水澄清后再外排等措施,可有效减少水土流失。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的排放源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混料、加料、破碎、球磨、搅拌等工序产生的粉尘;运输、装卸及堆场产生的粉尘;熔窑产生的废气;食堂油烟等。
(1)原料粉尘
①熔块生产混料、加料粉尘治理措施:
在混料机和加料机口上方安装集气罩,粉尘统一经集气罩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②霞石生产破碎、研磨粉尘治理措施:
在破碎机和研磨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破碎和研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用经过15 m排气筒排放。
③运输、装卸及堆场产生的粉尘。环评要求:采取对运输车辆实行限速、运输禁止超载,装载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严禁沿途撒落;车辆进出厂区前,必须对车辆轮胎及车身进行清洗;厂区道路、生产车间内应进行硬化处理,并在厂区周边增加绿化等措施,可有效的减少运输过程中粉尘产生量。
(2)熔窑废气
本项目生产使用的原料不含硫,同时使用的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因此不需要脱硫。根据我国《“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消减氮氧化物排放是一种社会责任,退城入园后,项目新增脱硝系统,处理煤和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氮氧化物,减少氮氧化物排放,实现对减排目标、环境改善有着重要意义。”因此要求本项目配建脱硝系统,建议采用SNCR系统脱硝装置,建议用尿素作为还原剂,项目生产产生的烟尘经脱硝系统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3)食堂油烟
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在屋顶排放,为有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1)生产废水
①冷却用水
本项目熔块生产过程中,将原材料加热熔融后需要冷却,冷却用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②原料搅拌用水
原料生产压滤工序会产生废水,压滤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③原料打浆用水
球土、高岭土、黏土打浆需要用水,沉淀、压滤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生活废水
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50m3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管网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餐饮废水经3m3隔油池预处理后再进入化粪池和生活污水一起预处理达标后,经管网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采取的具体噪声控制措施如下:(1)合理布局:主要产噪设备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利用车间厂房进行隔声,将高噪声设备集中摆放,置于厂房内合理位置,以有效利用噪声距离衰减作用。(2)选用低噪声设备: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提高设备的安装质量和精度,从源头减轻设备的噪声量。(3)对破碎机、搅拌机、筛分机、混料机等产噪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可采取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以及减震垫等措施,进行柔性联接,以减小其振动影响。(4)注意设备的日常维护,防止出现因机器不正常运转造成噪声值升高的问题;(5)在部件堆放、运输过程中做到文明生产,减少碰撞,降低噪声污染;(6)工人应加强自身噪声防护,如佩戴降噪隔声耳塞,防止强噪声的危害;
3、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布袋收集粉尘、除铁工序产生的废渣、筛分产生的不合格原料、餐厨垃圾等。
(1)生活垃圾
在厂房内设置垃圾桶,桶内设置内衬塑料袋,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置。
(2)除铁工序产生的泥渣
本项目在霞石、球土、高岭土、粘土生产工艺中需要除铁杂质,因此除铁工序中会产生泥渣,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每吨原料含铁杂质0.01%。霞石、球土、高岭土、粘土等原料为45Wt/a,因此铁杂质产生量为45t/a。除铁杂质供色砖厂使用。
(3)原料包装袋
熔块生产原材料均为袋装,因此废包装袋产生量约0.5t。此外还有废手套、废口罩产生量为0.01t/a,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手套、口罩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布袋收集粉尘
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主要来自于混料、加料、破碎、球磨过程中产生的原料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来收集处理,共计收集28.21 t/a,此部分固废集中收集后可回用于生产。
(5)筛分产生的不合格原料
霞石筛分工序和球土、高岭土、粘土筛分过程会产生不合规格的原料,要求小于100目。大于120目的原料重新球磨、打浆。
(6)润滑油与柴油废弃桶
项目生产会用到润滑油和柴油,要求设置一个10m2危废暂存间专门存放,同时废油桶属于危废(HW08)应统一收集,交由厂家回收或有资质单位处理。
(7)餐厨垃圾
项目劳动定员40人,食堂餐厨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约6t/a,属一般固体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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