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桓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非烧结砌块生产线改造(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2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乐山桓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拟在夹江县甘江镇大元村1社新建《新型非烧结砌块生产线改造(一期)》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拆除原有1条内墙砖生产线,新购搅拌机、压机、抛丸机、切割机等设备,建设年产150万平方米的新型非烧结砌块生产线。我局于2020年10月28日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目位于夹江县甘江镇大元村1社,本项目租赁夹江县富园陶瓷有限公司已建厂房进行建设,主要是对厂房进行简单修饰、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的安装,设备调试后即可投入营运。建设单位在施工中要全面落实关于扬尘整治的“六必须”、“六不准”要求,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期粉尘对内部工人及外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委托给当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或城乡建设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采取文明施工、轻拿轻放、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午间、夜间及中高考时间禁止施工,确保噪声不扰民。建筑垃圾首先考虑资源化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符合入场条件的及时清运至县康云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禁止就地填埋、乱倒和焚烧。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卸料粉尘、进料粉尘、水泥储罐排气粉尘、搅拌机排气粉尘、抛丸粉尘、切割粉尘。
(1)原料卸料粉尘
拟采取治理措施:在原料库房围墙上设置喷雾装置,卡车卸料时打开喷雾,从而抑制粉尘的逸散。
(2)进料粉尘
拟采取治理措施:要求在料仓上方设置喷雾装置,在进料过程时使用喷雾从而抑制粉尘的逸散,在进料结束后对地面沉降粉尘进行清扫收集后回收利用。
(3)水泥储罐排气粉尘
拟采取治理措施:水泥储罐罐顶(离地高度为15m)配置一套布袋除尘器,配套的风机风量为3000m3/h,除尘效率为99%,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18m)排放。
(4)搅拌机排气粉尘
拟采取治理措施:在搅拌筒排气口设置密闭的集气管道,其收集效率为100%,集气管道连接一套布袋除尘器,粉尘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5)抛丸粉尘
拟采取治理措施:抛丸过程是在密闭的抛丸机内进行,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一套布袋除尘器装置收集处理,收集效率为100%,粉尘在风机抽风的作用下进入布袋除尘器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6)切割粉尘
拟采取治理措施:切割过程采用湿法切割,在切割工序所在的生产区设置喷雾装置,无组织逸散的切割粉尘在喷雾装置的降尘作用下,能够将其影响范围控制在封闭厂房内,沉降粉尘由人工进行清扫收集作为原料回收利用。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1)生产废水
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水洗和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水。设置有一套三级沉淀池和1个清水池(12m3),其中三级沉淀池由3个12m3的沉淀池构成。水洗和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三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并根据沉淀池水质在第三级沉淀池中加入絮凝剂聚合氯化铝,以进一步去除水中较小的颗粒物从而得到清水,沉淀处理后的清水进入清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治理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已建预处理池(20m3)处理后,委托给当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或城乡建设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于生产过程中搅拌机、压机、抛丸机、水洗机、切割机、螺旋给料机、水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拟采取治理措施:①设备选型及降噪措施: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选购设备时,应优先考虑低耗、低噪声设备;各生产设备设置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减震设施;风机加装消音器降噪;并对厂房进行整体封闭,降低设备的运行噪声;在生产运转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②合理布局:合理布置各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摆放尽量往车间中央靠,远离厂界,通过衰减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三级沉淀池和预处理池污泥;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废含油抹布。
(1)一般固废
①除尘灰
拟采取治理措施:项目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时产生的除尘灰,其产生量为55t/a,经收集后贮存于原料库房作为原料回收利用。
②废包装材料
拟采取治理措施:本项目产品采用包装膜包装,在包装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2t/a,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
③生活垃圾
拟采取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④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
拟治理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和切割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产生量约为产品的1‰,则共计为51t/a。经收集后暂存于废料堆放区,交由碎石厂进行处理。
⑤三级沉淀池、预处理池污泥
拟治理措施:三级沉淀池污泥清掏后作为原料回收利用;预处理池污泥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危险废物
①废机油和废机油桶
设备检修维护时将产生少量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可知,废机油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14-08;废机油桶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900-041-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②废含油抹布
设备检修维护时将产生少量废含油抹布。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可知,废含油抹布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环评要求: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标识标牌,总建筑面积约为5m2,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单独分类集中收集,放置,做好三防措施,危废物品要单独设置台账,按每工作日记录危废的产生、堆积、清运量,做到产消有记录,按责任制管。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并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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