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夹江县建鑫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年产8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3月30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夹江县建鑫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夹江县界牌镇鸣凤村2、3社扩建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22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新征土地 33.66 亩,新增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安装生产设备及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扩建后年产商品混凝土80万立方米。我局于2019年3月7日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施工扬尘
为防治施工扬尘,建议采用如下措施:①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围挡、围护对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有明显作用,并做到坚固美观。②在施工场地安排施工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清扫以减少扬尘量。③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减少洒落。同时,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④使用商品混凝土,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⑤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⑥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2)汽车及设备尾气
施工机械的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因施工区废气扩散条件良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仅短时对区域环境空气有一定影响,不会造成污染性影响。
2、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基础开挖的地下涌水、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等,其中本项目基础开挖深度仅为 1-2 米,地下涌水量小,少量涌水可经沉淀后用于补充施工用水,其余生产废水进入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原厂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
3、施工噪声治理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运输车辆以及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
由于项目施工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因此,环评要求:(1)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禁止高声喧哗,避免不必要的噪声发生;(2)合理统筹施工进度和安排,严格执行中高考禁噪的相关规定。由于本项目施工期较短,且预计安排在暑假期间。在加强施工管理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至最低程度,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4、施工期固体废物
项目场地目前已全部进行混凝土地面硬化。据调查,其地面混凝土层厚度约 1m。本项目施工除少量设备基础外,其余可直接依托现有地面层,施工期土石方开挖量相对较少;根据设计资料,施工期只需进行少量的基础开挖,开挖面积约为 2000m2,开挖深度在 2m 左右。因此,施工期将产生约 2000m3 的废混凝土块、约 2000m2 弃土石方。该部分施工弃方全部运送至当地指定的施工建渣回填地点。
项目施工结束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金属管线废料、废竹木、木屑、各种装饰材料的包装箱、包装袋、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等,均集中清运至当地指定的施工建渣回填地点。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市政集中清运。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粉尘来源有砼仓顶呼吸孔粉尘、在输送、计量、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罐车抽料时放空口产生的粉尘以及砂石料卸料扬尘和砂石堆场风力起尘,均为无组织排放。
①砼仓呼吸孔无组织排放粉尘
本项目砼仓采用除尘方式如下:砼仓顶呼吸孔安装仓顶收尘装置,上部桶体与大气相连通,在向仓内风送水泥或其他粉料时,由于仓内气压大于仓外气压,滤芯内外产生气压差、由脉冲仪及电磁阀的作用对滤芯进行间歇喷吹,以不断清除滤芯表面附着的粉尘。脉冲式主机除尘器粉尘在除尘器内沿负压气道向前,一部分尘粒因重力作用沉降于砼仓内;另一部分通过滤袋时,粉尘就被阻留在滤袋内,净化后粉尘经引风机向外排放。该除尘器具有较高的除尘能力,根据同类生产企业设备的产品资料,该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可以达到 99.8%以上。本项目共设置有4个粉料仓,共设有4套脉冲除尘器,粉料仓筒库排气口高度24 米,粉尘处理后经排气口排放,属间断排放,仅在粉料气力输送时方有排放。
②输送、计量、投料粉尘
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砂、石提升以搅拌站配套的皮带输送方式完成,皮带输送廊道封闭;水泥、粉煤灰等则以压缩空气吹入散装水泥砼仓,辅以螺旋输送机给水泥秤供料,整个输送过程为全封闭。投料过程在搅拌楼内完成,搅拌楼的拌合设备均采用电脑集中控制,拌合过程全封闭。
③罐车抽料时放空口
罐车抽料时放空口在抽料时有粉尘产生。该粉尘可通过在砼仓、搅拌机放空口处安装自动衔接输料口,同时出料车辆接料口也相应配套自动衔接口,待每次放料结束后先关闭阀门,然后出料车辆才能行驶,如此不仅加强了输接料口的密封性,同时也减少了原料的损耗,从而降低了粉尘的产生量。
④原料堆场起尘
项目砂石堆场位于封闭车间,河砂堆场为露天堆放。环评要求,河砂堆场需整改为密闭堆存,设置顶棚遮盖,三面设围挡,且河砂堆料高度不能高于围挡。
2、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搅拌车、运输车辆清洗、场地冲洗产生的生产废水。
本项目拟建污水收集池(4个),总容积 200m3,各收集池的容积均为 50m3。冲洗废水经过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经压滤机处理,上清液进入清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处理方式整改措施:项目地已接通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废水全部进入截污管网,浇灌农田已不符合环境管理要求。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搅拌主机、空压机、配料机、螺旋输送机、泵机、装载车辆等产生的噪声。
厂区内的噪声源主要集中在三个区域,一是砂石料场,以装载机等装卸噪声为主;二是搅拌楼,以搅拌主机和搅拌噪声为主;三是停车场和卸料平台,是载重车辆或混凝土罐车的怠速噪声为主。厂区内的噪声源强一般在 65~95dB(A)。
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为:①优化平面布置:场地周边的主要噪声敏感点集中在场地的北面、东面和西面,主要为鸣凤村的住户,因此,项目将主要噪声源搅拌楼布置在场地中部偏南部,使其距最近住户的距离大于 100m;将砂石料场、停车场尽量远离厂界周围居民点。②强化封闭隔声:对砂石料场、搅拌楼、生产车间,采用目前常用的封闭式搅拌楼,主机全部包裹于搅拌楼内,顶部加装钢结构顶棚,四周封闭。此外,将空压机全部设置于独立的机房内,采用墙体进行隔。③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中高考禁噪的规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夜间应停止装卸料,减少露天传送机械的噪声影响,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场内禁止鸣喇叭;优化装卸料工序,减少装卸时间,降低车辆原地怠速等待时间。
4、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包含生活垃圾及生产固废两大类。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置。
(2)生产固废
生产固废主要来源有不合格的砂石料、混凝土,沉淀池沉渣等。
不合格的砂石料及剩余的少量混凝土的产生量直接取决于生产管理等方面,通过提高原料进货把关能力,可杜绝不合格砂石料入厂。项目投运后,若发现不合格的砂石料,则全部作退货处理,由供应方拉回。
污水收集池、分离池沉渣的年产生量在 100t/a 左右,其晾干后可通过适当配比和砂石料一起作为进入生产环节,根据类似混凝土搅拌站的经验,一般通过添加约 30%的水泥和骨料制成低强度水泥外售。
场地内跑冒滴漏或不合格的混凝土等,经收集后返回作为生产原料。
粉料砼仓仓顶、搅拌机顶部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全部返回作为生产原料。
⑶危废
本项目投产后,若出现设备检修,可能在检修车间内产生少量的废油;该部分废油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原厂统一处理(暂存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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