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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批准新建年产15万立方米胶合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2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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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四川省大森木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万立方米胶合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6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四川省大森木业有限公司,拟在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夹江县新场镇红旗村3社)新建年产15万立方米胶合板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3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厂房20000 平方米、库房 10000 平方米、办公用房 1500 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环保设施等。年产 15 万立方米胶合板。其中一期建设厂房 10000 平方米、库房 5000 平方米、办公用房 15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环保设施,年产 8 万立方米胶合板。二期建设厂房 10000 平方米、库房 5000 平方米,年产 7 万立方米胶合板。我局于2018年9月10日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环评要求:要求在扬尘整治方面的“六必须”、“六不准”相关要求进行治理,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为此,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现场架设2.5~3米高墙,采取湿法作业,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以减少结构和装修过程中的粉尘飞扬现象,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2)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避免产生扬尘对周边人群正常生活造成影响。3)由于道路和扬尘量与车辆的行驶速度有关,速度越快,扬尘量越大,因此,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同时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并定时进行洒水抑尘;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现场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施工运送弃土车辆,车厢应严密清洁,防止泄漏造成沿途地面的污染;自卸车、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封闭,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4)为减少弃土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评价要求:a.运输时段应尽量选在夜间进行,减少白天清运次数;b.各类运输车辆应根据其实际负载情况清运渣土,不得超载;c.运输车辆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并封闭,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情况。5)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建材堆放地点要相对集中,临时废弃土石堆场及时清运,并对堆场以毡布覆盖,裸露地面进行硬化和绿化,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时间;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加强围栏,表面用毡布覆盖,并及时将多余弃土外运。风速大于3m/s时应停止施工。6)严格按照市建委的“六必须”、“六不准”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六不准”包括不准露天搅拌混凝土;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冒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六必须”包括必须打围施工;必须硬化道路,市政工地应设置硬质板材隔离围挡,结构安全可靠,高度不应低于1.8米,外侧设置0.20米高的护脚条形基础,围墙或围挡应做到标准化、景观化;必须设置冲洗设备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现场。7)施工过程中,楼上施工产生的建筑渣土,不得在楼上向下倾倒,必须运送地面。8)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9)项目施工期将施工工场、材料堆场等布置在中部,以减少对西侧已建企业的影响。因此,在采取有效的扬尘治理措施后,项目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符合相关要求。
2、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施工场地南面隔油池(1m 3 ),临时沉淀池(容积不小于 10m 3 )处理后回用于设备、工具清洗、道路场地洒水降尘等方面,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施工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
3、施工噪声治理措施
主要是施工设备噪声和机械噪声。具体治理措施如下:⑴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施工机械选型时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⑵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以此达到降噪效果。(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4)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缩短施工周期。,(5)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噪音,搬卸物品应轻放,施工工具不要乱扔、远扔。施工期噪声经过治理后,必须使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4、施工期固体废物
施工垃圾主要来自土石方开挖、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①土石方
该项目用地地势平整,根据项目现有设计,本项目施工期共需挖方量为 0.5 万 m 3 ,0.2 万 m 3 回用于场区内部后期绿化覆土,弃土 0.3 万 m 3 ,运至政府指定弃土场。
②生活垃圾
(1)本项目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场地食宿,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为纸屑,水瓶等。在施工场地出口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③建筑垃圾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石、石块、碎砖、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尤其是装修废弃材料。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可再生利用的出售给有资质的废品收购站,不能利用的由施工方统一运至县建筑垃圾处理厂处理。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木工粉尘
治理措施 :通过2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 排气筒排放。分别用于一期、二期处理锯边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2)甲醛废气
治理措施:
环评要求一期、二期分别在厂房内单独隔一间独立封闭的
空间,将涂胶、热压成型工序放置于该独立封闭空间内,设置抽风机 1 台,使涂胶、热压成型工序在局部负压中进行,同时在拼版及冷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将两部分废气收集后通过 UV 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装置+15m 高排气筒 1 套,用于处理涂胶、热压过程中产生的甲醛废气。
(3)锅炉烟尘
本项目所采用的锅炉型号为 2 台 3t/h导热油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为热压工艺供能。天然气属清洁能源,SO 2 、NO 2 、烟尘等的排放量较小,一期、二期锅炉烟尘分别通过一根 8m 高排气筒排放,共计 2 根。本项目锅炉产生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中的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废水通过预处理后排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管网。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热
压机、锯边机、锅炉、过胶机等。
主要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在本工程工艺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
备;②应注意设备的日常维护,防止出现因机器不正常运转造成噪声值升高的问题;③合理布局,充分利用距离对噪声的衰减和建筑物隔声。④工人应加强自身噪声防护,如佩戴降噪隔声耳塞,防止强噪声的危害;⑤建议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设施。
3、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所用脲醛胶由厂家直接拉入项目地,注入盛装胶水的桶内,该桶一直循环使用。因此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废为收集的粉尘、木材边角料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① 收集的粉尘: :收集的粉尘为木头粉尘,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来源于布袋除尘器内。采用塑料编织袋进行收集,定期外卖。木头粉尘可作为机制木炭、生物质燃料的生产原材料,因此可将木头粉尘外卖于机制木炭厂、生物质燃料厂等。
② 木材边角料:收集的边角进行外卖。
③ 生活垃圾:在项目地内设置垃圾筐对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收集后运往项目地附近场镇垃圾收集点,再由环卫部门人员统一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④ 废活性炭:环评建议,活性炭填料半年更换一次,预计每年至少需要活性炭 2.9t/a,废物类别为 HW49,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一般固废暂存:在车间西面划定一块区域 30m 2 用于暂存产生的各类一般固废。要求木料粉尘、木材边角料采用编织进行收集后封存。
危废暂存间 :环评要求 :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在厂区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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