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夹江县罗志明陶瓷原料加工销售部《夹江县陶瓷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2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夹江县罗志明陶瓷原料加工销售部,拟在夹江县土门乡万福村1社新建夹江县陶瓷粒加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9.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原夹江县志强机砖厂闲置厂房,新建1条陶瓷粒生产线。安装生产设备、修建配套设施及环保设施等。年产陶瓷粒 1 万吨。我局于2018年9月21日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施工机械废气
环评要求: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
(2)施工扬尘
环评要求:应做到文明施工,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并适时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和渣土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撒漏,控制车速,并适时洒水降尘,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相关要求进行治理,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2、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循环回用于施工现场及道路扬尘洒水降尘,不外排。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依托原厂已建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排入经开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施工噪声治理措施
环评建议本项目采取如下降噪措施:
①合理布局,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②加强对施工设备和机械进行检修,以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③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控制或禁止鸣笛,控制车速,减少交通噪声。此外,在施工中要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装卸、搬运建筑材料等严禁抛掷。④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午休期间、中高考期间施工);
综上,在认真落实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建设期间,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降到人们可接受范围内,且影响是暂时的,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4、施工期固体废物
(1)建筑废弃材料
项目在进行主体工程和装饰工程时会产生废弃钢材和建材包装袋等建筑垃圾。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废弃
物临时堆场(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填埋。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单位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装卸扬尘
治理措施:原料及成品装卸过程中,应尽量减少人为造成的扬尘,同时避免大风天气下作业。
(2)破碎粉尘
治理措施:在每个破碎机上方设置喷淋装置,通过洒水降低粉尘的产生。
(3)物料输送粉尘
治理措施:输送带上方安装喷淋装置,通过洒水可降低起
尘量。
(4)筛分粉尘
治理措施:筛分机上方安装喷淋装置,通过洒水降低扬尘
的产生。
(5)堆场扬尘
治理措施:项目堆场四周修建围挡,预留进出口,顶部安
装彩钢棚,内部设置喷淋装置。
2、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依托原厂已建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排入经开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2)生产湿法作业用水
项目采用湿法作业,破碎及筛分处均设有喷淋装置,由于整个生产线的设备建设在一个沉淀池上,因此,喷淋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泵抽至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车辆清洗废水
在项目进门口修建一清洗台和明渠,明渠废水流向二级沉
淀池,与生产废水一起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3、噪声治理措施
(1)墙体隔声:利用厂房墙体的隔声作用,减少项目设备
噪声对外界的影响;(2)合理布局:主要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密闭厂房内,利用车间厂房进行隔声,将高噪声设备集中摆放,置于厂区东北角,远离生活区和周边农户,以有效利用噪声距离衰减作用;(3)对破碎机、筛分机等高噪声设备,首选低噪声设备,并采取进行基础减震(如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等措施,同时在布置上尽量远离外环境噪声敏感点;(4)平时生产时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5)对运输交通噪声,在经过运输道路沿途村落时,应限制鸣笛,在晚上 10:00以后,禁止运输,避免交通噪声对沿途居民的影响。
4、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2)沉淀池泥砂
项目二级沉淀池底部产生的泥砂,定期清掏袋装收集后暂存加工区内,泥砂浸出液流入生产线下方沉淀池与生产废水一起处理,待泥砂干化后外售砖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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