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由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夹江县俊丰木材经营部《木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9日(7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夹江县俊丰木材经营部,拟在夹江县土门乡交通村 6 社新建木材加工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6.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乐山市圣林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空地进行建设,新建木材加工区 1000 平方米、办公区 400 平方米、员工宿舍 300 平方米、堆料区 4500 平方米、成品库房 500 平方米以及晾晒区 9000平方米。年加工1500 吨原木,年产1350吨木板。我局于2018年6月22日组织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 、废气排放及治理措施
工程建设期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主要来自土方挖掘、水泥、石灰、沙子等散装物装卸、堆放的扬尘,交通运输引起的扬尘;运输工程设备的汽车尾气。
治理措施
为防止和减少施工期间废气和扬尘的污染,施工单位应规范管理制度和措施,纳入本单位环保管理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建议采取如下措施:① 项目在开挖土方和土方回填过程中会产尘一定的扬尘,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做到洒水作业,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② 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使用建筑材料,这些建材在装卸、堆放、拌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扬尘外逸,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将建筑材料(主要是黄沙、石子)的堆场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并用篷布遮盖建筑材料。③ 施工期间泥尘量大,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使地面起尘,因此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汽车轮胎与路面接触而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④ 运输沙、石、水泥、垃圾的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上沿,不得超高超载。坚持文明装卸,运输车辆装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施工车辆及运输车辆在驶出施工区之前,需作清泥除尘处理,不得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施工机械废气: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 CO、NOx 以及未完全燃烧的 HC 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由于其这一特点,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因此对其不加处理也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
2、废水排放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民工生活污水。
治理措施
①砂石料冲洗废水。其悬浮物含量大,其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废水澄清后可用于建筑工地洒水防尘。人工运输水泥砂浆时,应避免泄露,泄露水泥砂浆应及时清理。运浆容器和搅拌用具集中放置,及时清洗,冲洗水引入沉砂池。
②混凝土养护废水。混凝土养护可以直接用薄膜或塑料溶液喷刷在混凝土表面,待溶液挥发后,与混凝土表面结合成一层塑料薄膜,使混凝土与空气隔离,封闭混凝土中水分不再蒸发外逸,水泥依靠混凝土中水分完成水化作用。其多余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回用。
③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本项目只对车辆机械进行污泥清洗,不涉及车辆机械维修保养,所以不产生机械车辆含油废水,其冲洗废水由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可用于生产用水以及道路防尘用水。
④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的施肥,不外排。
3 、噪声排放及治理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
治理措施
①在施工开始前,建设单位必须进行施工公示,让施工场地周围声敏感对象对工程有所了解,明白工程施工对他们的影响是暂时的,以求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②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根据项目外环境关系及当地气象条件,环评建议将高噪声的作业区布设在施工场区中部,利用距离衰减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 22:00~6:00 时段施工,如工艺要求必须夜间施工时,必须先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同意,并公告四邻。
④在施工机械上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机械,同时定期维护和保养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⑤材料运输等汽车进场安排专人指挥,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
⑥加强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限鸣。
⑦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加强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4、固废排放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治理措施
土石方:项目场内实现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土石方排放。
建筑垃圾: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泄露处理。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脚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地点。为确保废弃物处置措施有效落实,建设单位在与建筑垃圾清运公司签订清运合同时,应要求建筑垃圾清运公司提供废弃物去向的证明材料,严禁随意倾倒、填埋,造成二次污染。
生活垃圾: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 )锯切粉尘
为减少锯切过程中粉尘的产生,项目在锯木机、打皮机、旋切机以及切板机处配置有喷水装置。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锯末粉尘可有效减少 90%以上,则项目锯末粉尘排放量为 0.03t/a,粉尘排放速率为 0.013kg/h。环评要求,定期对厂区内沉降的锯末粉尘进行清扫,收集后可外售给相关企业进行处理。
(2 ) 运输扬尘
防治措施:为了减轻交通运输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如下措施: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并经常对运输道路进行清扫,保持道路整洁,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过程中合理限速,禁止超限超载。项目运营期间,应根据《乐山市环境污染防治“四大战役”实施方案》、《夹江县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重污染天气状况下大气污染物的应急处置。
2、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在土门乡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前,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乐山市圣林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建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使用,不外排;在土门乡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后,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乐山市圣林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土门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锯木机、打皮机、旋切机以及切板机等生产设备以及车辆运输噪声。
防治措施
①设备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并加强它们的检修与维护,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②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昼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时应避开中午休息时间。将高噪声设备远离民居一侧方向布置,通过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影响。
③减少交通噪声:运输作业全部安排在白天进行,运输车辆合理限速,禁止鸣笛。
4、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废弃边角料。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废弃边角料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可知,本项目木材加工过程中废弃边角料约为原料的 10%,因此,项目边角料产生量为 150t/a。项目区内产生的木料加工边角料经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定期外卖至相关企业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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