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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准夹江县良红陶瓷原料厂 《年产4.3万吨陶瓷原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08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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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夹江县良红陶瓷原料厂年产4.3万吨陶瓷原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58日至2020512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夹江县良红陶瓷原料厂,拟在夹江县新场镇星和村6社新建《年产4.3万吨陶瓷原料建设》项目。总投资250万元,环保投资16.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四川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现有原料库房及空地共计8.23亩总建筑面积4275平方米建设混合泥石英砂及高铝矿3条生产线,安装生产设备,配套建设6个原料间及其他附属设施。年产混合泥2万、石英砂1.5万、高铝矿0.8万共计4.3万吨陶瓷原料我局于2020417日委托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单位,在施工期要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工作,必须严格落实《关于印发乐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发〔2019〕4号)、《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及《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要求,建筑施工现场做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全面落实关于扬尘整治的“六必须”、“六不准”。施工现场安装雾炮和围挡喷淋装置,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设拌和站。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四川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必要时可采取移动隔音屏障,午间、夜间及中高考时间禁止施工,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弃土方、建筑垃圾首先考虑资源化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符合入场条件的及时清运至县康云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禁止就地填埋、堆积和焚烧。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遵其规定执行。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混合泥生产线粉尘

项目拟采取防治措施:项目主要粉尘产生点为鄂破机及粉碎机,要求鄂破机、粉碎机设置于独立封闭车间内;输送带为密闭式;对鄂破机、粉碎机采用半地下安装,并在进料口、鄂破机以及粉碎机上方以及出料口安装喷雾装置。

2石英砂生产线粉尘

项目拟采取治理措施:项目筛分机为密闭结构,输送带为密闭式,主要粉尘产生点为人工上料以及打包处,要求在人工上料以及打包处安装喷雾装置。

3)高铝矿生产线粉尘

项目拟采取治理措施:项目粉碎机为密闭结构,粉碎后的输送带为密闭式,主要粉尘产生点为粉碎机进料口、磁选机、磁选机出料口以及打包处,要求在粉碎机进料口、磁选机上方、磁选机出料口以及打包处安装喷雾装置。

(4)原料堆场扬尘

本项目共有6个原料棚(5个原料棚为混合泥原料棚,1个为高铝矿原料棚),混合泥原料以及高铝矿原料均为块状,石英砂原料为吨袋装,位于石英砂生产车间。

项目拟采取治理措施:混合泥生产线中的原料尾泥和石英砂,含水率约8%,经业主介绍,生产过程中因生产需要会调换原料间位置,因此,混合泥生产线的5个原料棚均需安装喷雾装置。6个原料棚进出侧均安装喷雾系统,抑制粉尘排放。堆场经过喷雾降尘和三面封闭式处理(除尘效率90%),其余无组织排放粉尘中90%经车间和墙体阻隔后自然沉降

(5)车辆运输扬尘

项目拟采取治理措施:厂区出口设置洗车槽,对出厂区的运输车辆轮胎、车身进行清洗。同时要求成品散装高铝矿运输车辆必须加盖篷布不得超载,限速行驶,尽量减少运输过程中物料抛洒泄露及粉尘飞扬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水

项目拟采取治理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搅拌用水全部融入产品降尘用水全部损耗车辆冲洗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并定时补充新鲜水。

(2)生活污水

项目拟采取治理措施:生活污水依托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化粪池(已建容积40立方米)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夹江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各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及车辆噪声

项目拟采取治理措施:1)合理布局:主要产噪设备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利用车间厂房进行隔声,将高噪声设备集中摆放,置于厂房内合理位置,以有效利用噪声距离衰减作用。 (2)选用低噪声设备: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提高设备的安装质量和精度,从源头减轻设备的噪声量。(3)对破碎机、粉碎机、搅拌机、筛分机等产噪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可采取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以及减震垫等措施,进行柔性联接,以减小其振动影响。(4)注意设备的日常维护,防止出现因机器不正常运转造成噪声值升高的问题;(5)在部件堆放、运输过程中做到文明生产,减少碰撞,降低噪声污染;(6)工人应加强自身噪声防护,如佩戴降噪隔声耳塞,防止强噪声的危害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备检修与维修均委外,废机油由具有资质单位带走处理。因此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收集粉尘。 

(1)生活垃圾

项目拟采取治理措施: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送往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收集粉尘

项目拟采取治理措施:生产车间以及原料棚除尘设施、车间自然沉降原料粉尘,经收集全部回用于各自生产线不外排。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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