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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准乐山市远邦建材有限公司《夹江县年产10万吨玄武岩石料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7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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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市远邦建材有限公司《夹江县年产10万吨玄武岩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1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乐山市远邦建材有限公司,拟在夹江县新场镇和村6社68号新建《夹江县年产10万吨玄武岩石料加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玄武岩石料加工生产线,购置鄂式破碎机,单缸圆锥破碎机,传送机,振动分选筛选等设备。年产玄武岩破碎石料10万吨。我局于2020年11月18日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租用四川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厂房进行建设。建设单位在施工中要全面落实关于扬尘整治的“六必须”、“六不准”要求,施工现场采取湿法作业,及时清扫厂区道路,有效控制扬尘。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自行建设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置。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午间、夜间及中高考时间禁止施工,确保噪声不扰民。建筑垃圾首先考虑资源化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符合入场条件的及时清运至县康云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禁止就地填埋、乱倒和焚烧。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和装卸粉尘等。

(1)破碎、筛分粉尘

拟采取治理措施:在破碎、筛分工位上设置雾化喷头喷淋除尘,再通过车间阻隔,加快自然沉降,车间外设置雾化喷头进一步加速粉尘沉降。

(2)装卸粉尘

拟采取治理措施:原料库房装卸点设置1台雾炮机,增加空气湿度,加快逸散尘的沉降速度;装卸时尽量降低作业高度,减少落差。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1)车辆冲洗用水、车间冲洗用水、水洗用水

治理措施:经租赁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厂房已建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2)生活污水

拟采取治理措施:生活污水自行建设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再次处置后,排入龙头河。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

拟采取治理措施:购买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对设备采取减震,合理布局,利用距离衰减,风机安装消声器,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降噪。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废旧零部件、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隔油沉淀池油污、空油桶。

一般固废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共有员工6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产生量约为0.9t/a。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理。

(2)沉淀池污泥

根据建设单位生产经验,产生量约为0.5t/a,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

(3)废旧零部件

根据建设单位生产经验,废旧零部件产生量约为2t/a,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置。

危险废物

(1)含油废棉布废手套

本项目生产营运过程中设备定期检修产生的废含油手套,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产生量约为0.02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HW49号:其他废物,其废物代码为: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经收集后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2)废机油

本项目生产营运过程中设备定期检修产生的废机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产生量约为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HW08号: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其废物代码为:900-218-08(液压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经收集后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3)隔油沉淀池油污

本项目生产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沉淀后,产生少量的隔油沉淀池油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产生量约为0.3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HW08号: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其废物代码为:900-210-08(油/水分离设施产生的废油、油泥及废水处理产生的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经收集后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4)空油桶

本项目生产营运过程产生的空油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产生量约为100个/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HW49号:其他废物,其废物代码为: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经收集后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环评要求: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标识标牌,总建筑面积约为10m2,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单独分类集中收集,放置,做好三防措施,危废物品要单独设置台账,按每工作日记录危废的产生、堆积、清运量,做到产消有记录,按责任制管。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并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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