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夹江县辉川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分拣、清洗和破碎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1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夹江县辉川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拟在夹江县迎江乡双龙村 3 组新建废旧塑料分拣、清洗和破碎初加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6.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夹江县迎江机砖厂场地,新建生产车间、分拣区、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及环保设施等,办公生活区检修利旧。年回收破碎废旧塑料 30000 吨。我局于2018年9月29日委托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施工扬尘
环评报告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城市扬尘污染防护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治理,尽量减小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建设部《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精神,参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① 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围挡,封闭施工现场,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量;② 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开挖的作业面洒水,湿法作业,减少扬尘产生量。尽量防止渣土转运时洒落在地面上,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避免产生的扬尘对周边住户正常生活造成影响;③ 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同时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并定时进行洒水抑尘;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运输土石方的车辆车厢应严密清洁,防止泄漏造成沿途地面污染;自卸车、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并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封闭,避免运输过程中抛洒;④ 在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应暂停土方开挖、回填,采取覆盖堆料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扬尘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⑤ 各区的施工管理由专人负责,并设定专门负责人定期对该区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环保管理进行检查和核实,严格按照当地关于城市扬尘污染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治理,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⑥ 严格按照“六不准、六必须”执行,扬尘整治六必须: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场地;必须设置冲洗设施、设备;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冒顶装载撒漏建筑垃圾);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⑦ 施工现场硬化。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其他裸露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施工现场不得有积水、污水。鼓励施工企业按照《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 号)组织施工,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实行绿化覆盖。
⑵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料、设备和建筑机械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 X 以及未完全燃烧的 THC 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因此对其不加处理也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环评要求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
2、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废水
环评要求 :施工方在建筑施工现场修建临时废水隔油沉淀池,该部分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上清液可用于洒水降尘,严禁施工废水排入保护区内水体。
(2)施工人员生活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依托附近居民房屋内的旱厕处理,用于农田施肥, 严禁将废水排入水源保护区内任何水体 。
3、施工噪声治理措施
为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 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在施工进度组织方面,通过合理组织以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减小施工噪声造成的影响。
② 施工区域两侧应加装施工围挡。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影响,环评建议施工单位可适当增加围挡高度以降低施工建设对敏感点的影响。
③ 施工单位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
④ 施工单位要加强与施工点周围居民和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以取得谅解。
⑤ 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科学组织、文明施工。
4、施工期固体废物
(1 ) 拆除 部分 原有机砖厂废旧厂房的废渣
项目在原夹江县迎江机砖厂用地内建设,需拆除部分原有机砖厂废旧厂房设施,产生的废渣可回收利用的部分收集后外卖,不能外售的部分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本项目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应严格处理废渣,不得倾倒入河。
(2 )工程废料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建筑施工材料的废边角料等,项目方拟将其分类收集后外售,不能外售的建筑垃圾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3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经袋装收集后存放于市政垃圾收集点,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禁止就地填埋,以免对当地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构成潜在危害。严禁将任何固废排至保护区范围内。
5 、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原夹江县迎江机砖厂用地范围内建设,不新增土地,厂房直接在原有地基上建设,不涉及基础开挖及土方挖填,因此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塑料破碎采用的湿式破碎,因此在破碎过程中不会产生粉尘,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少量汽车尾气、员工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以及原料堆场产生的臭气。
(1 )机械设备及汽车尾气
通过加强管理,定期保养维护、使用优质燃料等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 )食堂油烟废气
要求油烟废气通过厨房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在楼顶排放,为有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1 )生产废水
生产用水为废旧塑料清洗用水、塑料破碎机加工用水,部分渗透、蒸发、损耗,收集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以保证足够的循环水量。
① 湿式破碎机用水
在废旧塑料进入破碎机时,会加水保持产品湿度,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粉尘。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水收集于沉淀池中,经沉淀后用于生产,不外排。
② 废旧塑料清洗水
废旧塑料清洗采用物理清洗方法,不添加任何清洗剂进行清洗。塑料清洗废水通过管道收集于沉淀池中,经沉淀池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本环评要求:根据业主提供,项目场地已有 4 座沉淀池,有效容积应为 69 m 3 ,能满足生产用水用量。因此,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做好防渗处理,确保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塑料清洗废水因含 SS、CODcr 污染物浓度较高,要求清洗废水一个月更换一次,每次更换的废水量约 48m 3 ,交由有资质部门运输处理,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本环评要求 :项目新建化粪池容积 10m 3 、隔油池 1m3 ,可满足污水处理需要。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运至保护区范围外用于农地施肥,不外排。 生活污水农肥消纳区域应在项目保护区范围外,避免污水对饮用水源造成影响。
(3 ) 水源保护措施
水源地保护是实现优质供水的前提,可靠的水源是安全供水的保证,应通过有效手段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减少和消除有害物质进入水环境,加强对水源污染治理的监督与管理,维持水源良好的水质。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定,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因此要求本项目做到以下措施:
①本项目施工期的施工废水主要产生于构件与建筑材料保湿、材料的拌制等施工工序,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悬浮物等,要求需修建隔油沉淀池经处理后回用,禁止排放到水体。
②施工作业使用的燃油动力机械在维护和冲洗时,将产生含少量悬浮物和石油类等污染物的废水,应尽量要求施工机械和车辆到附近专门洗车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修理,不在建设项目地进行。
③本项目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运至保护区范围外用于农地施肥,不外排。生活污水农肥消纳区域应在项目保护区范围外,避免污水对饮用水源造成影响。
④本项目生产中的废水主要是破碎、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水。项目场地已有 4 座沉淀池,有效容积应为 69 m 3 ,能满足生产用水的需求。生产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塑料清洗废水因含 SS、CODcr 污染物浓度较高,要求清洗废水一个月更换一次,每次更换的废水量约 48m 3 ,交由有资质部门运输处理。因此本项目不设置排污口,不外排到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体。
⑤隔油池、化粪池、沉淀池要求建设单位做好防渗处理,确保废水不会发生渗漏的危险,从而影响地下水水质。
⑥建立联动机制,如果发生废水泄露,需及时通知水厂,
停止水厂取水。
3、噪声治理措施
环评要求本项目应采取以下噪声控制措施:
(1)总平布置
从总平面布置的角度出发,将清洗机、破碎机和甩干机设置于厂区中远离办公宿舍的位置,做到尽可能屏蔽声源,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设备减震降噪措施
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噪声低的设备,清洗机、破碎机等设备设置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减震设施,在生产运转时必须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3)加强管理
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4)生产时间安排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夜间及其他敏感时期不生产。在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产生的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限制要求。
4、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物主要有废塑料分拣时的少量夹杂物(塑料瓶标签、废木片、废金属、废玻璃、废橡胶等)、塑料清洗泥沙杂质、员工生活垃圾等。
(1 ) 员工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 )一般固体废物
① 一般夹杂物
收购的废旧塑料中一般夹杂物约占塑料总重量的 1%,产生量为 300t/a。分类统一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分类存放,打包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存放在一般固废存放间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② 泥沙杂质
废旧塑料经清洗后产生的泥沙杂质量约占原料重量的 0.8%,即 237.6t/a,泥沙主要属于无机杂质,项目沉淀池污泥专人进行清掏,预计每半年清掏一次。
评价要求,清掏的污泥交由有资质部门运输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建设单位拟采取的措施 :废旧金属收集外卖,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由袋装收集后运至当地集镇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站处理;清洗废水沉淀物定期清理后,经脱水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转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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