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鑫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金牛河周冲汪家村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从生态环境角度对该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报告表表明:项目位于夹江县吴场镇,总投资2743.12万元,环保投资3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左右岸堤防总长5.775公里,其中:左岸新建堤防长3.056公里,起于吴场镇大堰口拦河堰处,止于三洞大桥处;右岸新建堤防长2.719公里,起于吴场镇大堰口拦河堰处,止于三洞大桥处。加固堤防总长344米,起于吴场镇大堰口拦河堰下游0.7公里,止于大堰口拦河堰下游1公里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项目取得了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四川省夹江县三洞镇金牛河周冲汪家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川水函〔2018〕343号)。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等特殊保护区域。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审批意见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保投资,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防治污染的配套设施未建成或未投入使用,项目禁止施工。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报告表的要求。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建设主管部门施工现场“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前先修建围挡设施,工程开挖、回填施工作业区域采取湿法作业、反复洒水增湿抑尘,土石方、弃渣场和建材临时堆场修建围护、遮盖设施。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不得带泥出场。项目设置混凝土拌合区,配备防尘网罩设施。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遵其规定执行。
(三)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基坑废水、机具清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洒水降尘,禁止将各类废水和泥浆直接排入金牛河。项目办公生活设施租用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后用于还田施肥。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平面布局,合理安排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转。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措施。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采取有效、可靠的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规范管理弃土场,能利用的废旧建材、弃土、砂卵石尽量回收利用或回填,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县康云建筑垃圾处理厂处理,禁止现场焚烧废弃物或直接倾倒入金牛河。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开挖区域,禁止随意扩大施工开挖范围,减少生态环境破坏。对裸土进行及时覆盖,以减少水土流失。分段施工,尽快回填土方,恢复植被。
(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污染防治和管理措施。本项目营运期污染物主要为径流和垃圾容易对金牛河水体造成污染。要求金牛河堤防管理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堤防的植被控制措施和垃圾清理,保护金牛河水体。
(八)落实和优化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在涉水施工时,做好各类工程措施和环保设施,防范施工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泥浆等各类废水废渣以任何形式进入金牛河水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杜绝污染事故。
三、本项目不设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五、项目完工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场地和相关设施验收。
六、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本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24日
抄送: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县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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