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夹江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夹江县分拣垃圾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通讯地址:乐山市夹江县西河路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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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夹江县分拣垃圾处置中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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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夹江县黄土镇黄土村2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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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夹江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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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四川德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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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新建分拣垃圾处置中心,占地面积2.46亩,总建筑面积538.3m2,用于夹江县区域内大件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日处理大件垃圾30t,年工作300d,合计处理大件垃圾9000t。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分拣中心、休息间、库房、控制室、监控等,并配套垃圾分拣破碎机、水电设施、进场道路及环境保护设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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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分拣车间设喷雾降尘装置,降尘水中添加除臭剂;生产设施均位于封闭车间内,及时清扫地面粉尘。 2、废水: 初期雨水:雨污分流,设置收集沟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20m3),用于厂内绿化浇灌或洒水降尘,不外排。 生产废水:车间冲洗水依托压缩站已建化粪池(容积大小约1m3)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厂区入口处设置车辆轮胎清洗区,容积约10m3,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 生活污水:依托压缩站已建化粪池1座(容积大小约1m3)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设备安装减震垫;加强维护保养。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地面收集的粉尘及不可回收物质每日清运至西北侧垃圾压缩站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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