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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批准新建夹江县新意木业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2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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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夹江县新意木业有限公司《新建夹江县新意木业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6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夹江县新意木业有限公司,拟在夹江县甘霖镇新生村8组新建夹江县新意木业厂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70.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生产厂房16000 平方米、库房 4000 平方米及配套公辅工程、办公设施、环保设施等。年产餐桌、餐椅成品家具 20000套。我局于2018年4月20日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扬尘
环评要求建设方在施工建设中做到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全面督查建设工地现场管理“六必须”、“六不准”执行情况,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2)施工机械废气
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内安排专人注意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3)油漆废气
在进行装饰工程施工时会产生少量油漆废气,环评要求在进行建筑物室内外装修阶段时注意加强通风换气。加之,本项目拟建地块扩散条件较好,因此装修施工产生的油漆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
2、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废水
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建筑施工现场开挖修建临时废水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隔油、沉淀除渣处理后循环使用,严格做到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可利用周边农户旱厕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施工噪声治理措施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北面和东北面距离农户较近,为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评建议本项目采取如下降噪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将产噪设备布置在项目南部,并对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②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设备和机械进行检修,以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③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控制或禁止鸣喇叭,减少交通噪声。此外,在施工中要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严禁抛掷,木工房使用前完全封闭;④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噪音:不要采取噪声较大的钢模板作业方式;在操作中尽量避免敲打砼导管;施工工具不要乱扔、远扔;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等;⑤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图,在施工过程中将木工房、钢筋加工间等产生高噪声的作业点置于项目南部;⑥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时间,将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如果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应首先征得当地建委、城管、环保等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告知周围民众;⑦禁止夜间(夜间 22:00-早上 6:00)和午间(12:00~14:00)施工,确有特殊情况需预先向有关部门申报,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向周围居民公告,同时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局,以免发生噪声扰民纠纷;⑧施工开始前进行公示,告之周围居民,与其进行有效沟通,取得周围群众的理解,同时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在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电话后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4、施工期固体废物
施工垃圾主要来自土石方开挖、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①土石方
在开挖土石方时,由于堆放量较大,遇降雨容易形成水土流失而造成对受纳水道的影响。因此,要求在进行开挖土石方作业时,一是在堆放场地周围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二是在雨季不进行开挖作业或只进行小规模作业,尽可能减少堆放土形成水土流失现象;三是在临时堆场上搭建防尘网,以减少扬尘产生。
②生活垃圾
环评要求施工单位袋装收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交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严禁就地填埋。
③建筑垃圾
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填埋,从而可以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木料加工粉尘
环评要求厂区车间 1、车间 2 分别配置 1 套中央除尘器(车间 1 中央除尘器收集处理车间 1 和车间 3 产生的粉尘,车间 2 中央除尘器收集处理车间 2 产生的粉尘),在锯料区、开料区、铣型区、打孔区等区域的产尘设备上分别安装集气罩,用于处理木料加工时产生的粉尘,粉尘通过引风机经封闭管道吸到中央除尘器内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经除尘器风管排出由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油漆粉尘项目设有打磨房,底漆打磨均在打磨房内进行,打磨房内设置脉冲除尘器,打磨房背面设置抽排风系统,油漆打磨粉尘在风机的吸引下进入脉冲除尘器中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打磨工序在封闭操作间内进行。沙带机操作台上方、下方、侧面设置抽排风系统,打磨粉尘在风机的吸引下进入粉尘处理系统(脉冲自动回收系统)处理后,出风送入密闭操作间作为密闭操作间补风,使密闭操作间形成内循环,无废气外排。
(3)漆雾
本项目漆房封闭,均设有水帘柜,喷漆作业在漆房进行时,产生的漆雾通过水帘铺集沉降,处理效率可达 100%。水帘柜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再经气浮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水中漂浮的漆渣定期捞出后收集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不大。
(3)调漆、喷漆、晾干产生的有机废气
项目拟采用 1 套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对项目底漆房、面漆房中喷漆及晾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处理。整个系统由管道、UV 光解净化器、风机、排气筒系统组成。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幕过滤后,再进入 UV 光解系统中,有机废气在光解系统中经光照后分解为 CO 2 、H 2 O,再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漆房均密闭,采用引风机进行抽风,处于负压状态,阻止废气扩散。
(4)胶合有机废气
项目餐椅组装时使用白乳胶,其产生的有机废气以 VOCs 计,环评要求这个工序应在密闭房间中进行,房间设置抽风系统用于收集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统一通过UV 光氧分解装置处理后由 15m 排气筒排放。
(5)食堂油烟
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的油烟浓度为1.6mg/m 3 ,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2、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水帘漆雾净化废水和喷淋塔废水。
治理措施:水帘机、喷淋塔均设置各自的循环水池,产生的废水均收集至循环水池内,循环池内的废水定期采用“絮凝+气浮法”的方式处理后全部回用,经添加一定量的A、B 剂絮凝,使水中的漆渣发生聚集和凝集,沉淀后的水循环使用。但长期使用后,水中污染物浓度不可避免有所增加,需定期进行更换,更换周期约 1 年更换 1 次,更换产生的废水作危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清捞的沉淀漆渣,沥干水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专用容器内,作为危废,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2)生活废水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治理措施
为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环评要求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1)墙体隔声:利用厂房墙体的隔声作用,减少项目设备
噪声对外界的影响;(2)合理布局:主要产噪设备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利用车间厂房进行隔声,将高噪声设备集中摆放,置于厂房中部,以有效利用噪声距离衰减作用;(3)选用低噪声设备: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提高设备的安装质量和精度,从源头减轻设备的噪声量;(4)对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可采取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以及减震垫等措施,进行柔性联接,以减小其振动影响;(5)注意设备的日常维护,防止出现因机器不正常运转造成噪声值升高的问题;(6)在部件堆放、运输过程中做到文明生产,减少碰撞,降低噪声污染;(7)工人应加强自身噪声防护,如佩戴降噪隔声耳塞,防止强噪声的危害。
3、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包含一般废物及危险废物两大类。
(1)一般废物
①生活垃圾
在厂房内设置垃圾桶,桶内设置内衬塑料袋,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置。
②木料边角料
要求在2个生产车间内分别设置一处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共约 150m 2 ,用于收集暂存木料边角料。定期外卖于有需要的厂家,如机制木炭厂、生物质燃料厂等。
③收集的木工粉尘
项目采用中央除尘器收集木工粉尘,收集粉尘的量约为 0.38t/a,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④废包装材料
项目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废纸箱、木箱、塑料袋等,产生量约为 0.5t/a。环评要求将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将可回收外卖的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域,定期外卖于废品收购站;将不能回收外卖的,每天清理后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 )危险废物
①打磨房油漆粉尘
项目打磨房收集的油漆粉尘,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②循环池和喷淋塔循环池漆渣、废液
项目循环池沉淀的污泥来自于水帘柜收集的漆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本项目沉淀池定期打捞产生的漆渣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12。项目运营过程中漆雾净化水循环使用,但长期使用后,水中污染物浓度不可避免有所增加,需定期进行更换,更换周期约 1 年更换 1 次,产生量约 16.1m 3 /a,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环评要求:定期对产生的油漆粉尘进行清理,对沉淀池中沉降的漆渣进行打捞,采用专门的容器进行盛装,定期交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③废油漆、胶粘剂桶
本项目使用油漆和白乳胶,将会产生废油漆桶、废胶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本项目产生的废油漆桶、胶桶包装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④废机油
本项目机械维护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其废物类别为 HW08,这部分废物进行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评要求单独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建 筑 面积 5m 2 ),将项目产生的危废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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