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千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四川千华新建年产200万平方米轻质装配式墙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从生态环境角度对该项目建设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报告表表明:项目选址于夹江经济开发区,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2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轻质装配式墙体、粘接剂、抹面砂浆生产线,形成年产200万m2轻质装配式墙体、2万吨粘接剂、2万吨抹面砂浆的生产能力。
项目取得了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511126-30-03-450028】FGQB-0121号)。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等特殊保护区域,未列入四川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审批意见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保投资,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或未投入使用,项目禁止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报告表的要求,不得擅自闲置或拆除。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租用四川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工艺布局及设备安装。通过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区域环境的影响。生活污水利用四川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现有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纳管,不外排。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且符合入场条件的及时清运至县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禁止现场焚烧或乱堆乱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和管理措施。生产废水收集至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置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由槽车清运至夹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置。待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建成后,本项目生活污水通过预处理池处理后达标排入夹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设施,重点做好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收集处理。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规定。天然气采用锅炉低氮燃烧设施,设置8m高排气筒外排;粉料筒仓呼吸粉尘经4套脉冲反吹式仓顶除尘器处理;出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发泡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脱模剂挥发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处理;骨料卸料扬尘通过加盖篷布、喷淋降尘等方式处置。在蓝天保卫战攻坚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遵其规定执行。
(五)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进行隔声处理。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确保噪声不扰民。
(六)加强营运期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建立台账。报告表明确,除尘器收尘灰、沉淀池沉渣、残次品等统一回用于生产中。含油废棉布废手套、废机油、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机构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统一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落实和优化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试行)》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项目利用四川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已有危废暂存间储存危险废物,做好“三防”措施,做好危废暂存间的标识标牌以及转移联单制度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防治污染设施正常运行,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杜绝污染事故。
三、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按我局《关于核定四川千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函》(夹环总量[2020]13号)执行。二氧化硫排放限值:0.002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限值:0.0094吨/年。
四、项目投运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完备其他相关手续。
五、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进行验收。
六、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本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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