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夹江县华兵陶瓷原料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3万吨陶瓷原料(助磨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夹江县华兵陶瓷原料有限公司,拟在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夹江县新场镇合兴村2社)新建年加工3万吨陶瓷原料(助磨剂)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0.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厂房、车间、办公生活设施、仓储设施及环保设施等。年加工生产陶瓷原料(助磨剂)3万吨。我局于2018年9月21日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施工扬尘
由于本项目施工作业仅在生产车间进行,而生产车间四面已设置围挡,顶部安装彩钢棚,且围挡和彩钢棚之间无空隙,因此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环评要求生产车间内的施工应做到文明施工,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并适时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和渣土在厂内的运输路线较长,环评要求运输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撒漏,控制车速,并适时洒水降尘。通过以上措施尽量将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⑵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料、设备和建筑机械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 X 以及未完全燃烧的 THC 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因此对其不加处理也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环评要求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
2、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废水
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建筑施工现场修建临时废水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隔油、沉淀除渣处理后循环使用,严格做到施工废水不外排。
(2)施工人员生活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废水产生量较少。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施工噪声治理措施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四周均分布有居民,以项目北侧、东侧和南侧分布最密集且距离最近,由于厂区厂房较多,对噪声源有一定隔声效果,因此可合理安排工序,严格控制机械设备作业时间,在夜间、午休期间、中高考期间禁止施工,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评建议本项目采取如下降噪措施:①合理布局,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②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设备和机械进行检修,以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③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控制或禁止鸣笛,控制车速,减少交通噪声。此外,在施工中要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装卸、搬运建筑材料等严禁抛掷。④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午休期间、中高考期间施工);综上,环评认为在认真落实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建设期间,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降到人们可接受范围内,且影响是有限的、暂时的,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4、施工期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建筑废弃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建筑废弃材料
项目在进行主体工程和装饰工程时会产生废弃钢材、木材弃料和建材包装袋等建筑垃圾。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填埋,从而可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外运上述各种建筑垃圾时,必须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 号)及《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的要求密闭运输,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尽量避免造成扬尘。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单位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堆存垃圾暂存处,定期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 )天然气废气
项目锅炉为 1t/h 的燃气锅炉,年天然气耗量为 20 万 m 3 /a。为进一步减少项目废气对外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项目锅炉使用高效低氮燃烧器,将 NOx 排放浓度控制在 30mg/m 3 ,则经处理后 NOx 排放量为 0.082t/a 。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4.5 中相关规定“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 200m 距离有建筑时,其烟囱应高出建筑 3m 以上”,因此环评要求本项目烟囱高度应大于 15m。
(2 ) 食堂油烟
本项目运营期间,职工食堂主要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是厨房油烟,本项目职工人数约有 30 人,产生的食堂油烟废气较少,经抽油烟机抽出后排放,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厂区地面不进行冲洗,故不产生冲洗废水;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废水为员工生活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搅拌机。
治理措施:
(1)设备选型上选用先进的、噪音低、震动小的生产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以及减震垫等措施。
(2)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建设单位在布设生产设备时,应将噪声较高的设备尽量布置在厂房中央。
(3)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量减小对外界环境的噪声影响。项目仅在昼间进行生产,夜间不进行生产。
(4)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对机械设备定期加润滑油进行维护,减少因设备工况差而产生的噪声污染。
(5)加强管理、教育,使工人文明操作,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避免因野蛮操作产生的突发性噪声。
(6)运输车辆减少鸣笛,减速行驶。
经上述治理措施以及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噪声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声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4、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废包装袋,无危险废物产生。
(1)生活垃圾
在厂房内设置垃圾桶,桶内设置内衬塑料袋,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废包装袋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原料废包装袋产生量约为 0.1t/a。其中完好的包装袋用作成品助磨剂包装,破损的原料包装袋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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