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夹江县恒骏钾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新材料加工生产线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夹江县恒骏钾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在夹江县甘江镇南山村新建《年产20万吨新材料加工生产线更新改造》项目。总投资17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原四川威尼陶瓷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2条生产线,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一条光伏玻璃、日用玻璃原料钾长石粉生产线(玻璃级),年产量13万t,二期建设一条高端陶瓷原料钾长石粉生产线(陶瓷釉级)生产线,年产量12万t。二期工程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和资金进度进行建设,本项目评价范围包括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2021年4月14日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改建,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建设单位在施工中要全面落实关于扬尘整治的“六必须”、“六不准”要求,施工现场采取湿法作业,有效控制扬尘。施工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午间、夜间及中高考时间禁止施工,确保噪声不扰民。建筑垃圾首先考虑资源化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且符合入场条件的及时清运至县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禁止就地填埋、乱倒和焚烧。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烘干废气
烘干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和天然气燃烧炉燃烧废气一起引至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再进入喷淋塔处理,最后通过15m排气筒外排。
(2)出料粉尘
在出料口设置集气罩,将外逸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外排。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2)喷淋废水
喷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置后达到企业回用水标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来源于提升机、空压机、打包机、风机、装载机等。
拟采取治理措施:(1)合理布局:所有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封闭的厂房车间内;(2)注意日常保养维护,防治不正常运转造成噪声值异常升高;(3)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及厂房隔声。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
①生活垃圾
治理措施: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②废包装袋
治理措施:收集后统一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
③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治理措施:除尘器收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
④沉淀池沉渣
治理措施:沉淀池沉渣全部回用于生产。
(2)危险废物
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由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环评要求厂内危废暂存间规范化,设置标识标牌,做好三防措施,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并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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