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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批准新建年产10万立方米新型墙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0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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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欧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万立方米新型墙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320日至2019324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乐山欧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拟夹江县黄土镇万松村 9 社新建新型墙材生产线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环保投资128.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四川省新万兴瓷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拆除原厂建筑、场地平整,新建厂房、管理用房、库房、安装生产设备、配套设施及环保设施等。新建1条新型墙材生产线,年产泡沫混凝土砌块等新型墙材约10万立方米。我局于201937日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

(1)施工扬尘

扬尘控制措施:①加强临时建筑垃圾堆场、临时弃土堆场和临时料场的管理工作。②对各个临时堆场和料场进行篷布遮盖。③及时清扫施工场地运输路面,定时对运输路面洒水抑尘。④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及时清扫运输车辆泥土;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的轮胎在现场进行清扫和冲洗;项目运渣车、运料车采用篷布覆盖,密闭运输,以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⑤湿法作业:施工场地需派专人进行洒水降尘,每天洒水次数不得低于两次。⑥施工现场不建混凝土搅拌站,采用商品混凝土。

(2)施工机械燃油废气

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

2、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①施工废水

治理措施:在工场地内设置 1 个临时沉淀池(有效容积不低于 5m3/d),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用于抑尘用水,不外排。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治理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原厂现有处理设施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3、施工噪声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项目须采用噪声防治措施进行治理:①优选低噪声设备: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从根本上减少声源和降低噪声源强。②优化施工工艺,项目桩基施工时,禁止采用锤击沉桩方式。③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和管理:保持机械润滑,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

或消音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④对于强噪声设备作业采用局部隔声降噪措施,在强噪声施工机械设备的四周设置移动式临时隔声屏障,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a 将钢筋加工、汽锤、大型起吊设备、倾倒卵石料等强噪声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杜绝夜间(2200600)施工噪声扰民;b 在高中考期间,及其他学生考试期间禁止施工。⑥文明施工,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噪音:在操作中尽量避免敲打砼导管;搬卸物品应轻放,施工工具不要乱扔、远扔;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等;在室内施工时期,关闭窗户。⑦可将高噪声设备(如:钢筋加工房、木工房等)放置于项目用地的东面,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工程日产生产和生活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排放限值要求。

4、施工期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建筑垃圾和弃土。

①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由垃圾桶暂存,及时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②建筑垃圾

产生的建筑废物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严禁和一般垃圾混放。

③施工弃土

根据现场踏勘,拟建场地为平地,主要进行场地平整,不涉及工程开挖,因此无施工弃土。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配料、搅拌粉尘、罐仓粉尘、切割工序粉尘。

①配料、搅拌粉尘

项目拟采取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

②罐仓粉尘

本项目罐仓拟设 3 个,一个作为水泥罐,一个作为粉煤灰罐,一个备用,罐仓盛装容量约为 100t/个,仓顶密闭,粉尘经仓顶过滤器过滤后经仓顶排气口无组织排放。仓顶过滤器除尘效率约 99.9%

③切割工序粉尘

项目将脱模后的半成品通过切割机按照一定规格进行切块成型,在封闭厂房作业,工作过程采用喷淋湿式作业,产生的粉尘量较小,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建议增设一台移动式雾炮机对作业区域范围进行洒水降尘。

2、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用水包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

项目生产用水包括搅拌用水以及切割工序用水。生产用水部分进入产品中,部分用作切割工序,切割工序废水部分自然损耗,剩下的经水沟流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职工生活用水:本项目拟建 3 级沉淀池,容积为 5m³/个,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绿化,不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搅拌机、切割机、螺旋输送机等机械噪声。

环评要求本项目应采取以下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底座设减震垫,厂房四周封闭并加装隔音棉隔声。同时,项目切割工序在室内环境进行,车间全封闭,四面墙体加装隔音棉,且切割半成品为未养护前的坯体,硬度较低,因此切割工序噪声经一系列措施治理后,可达到要求。

4、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①生产固废

项目生产固废主要为除尘器除尘灰以及废砖。其中除尘器的除尘灰量约为61.3206t/a,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废砖量约为 10t/a,收集后进行人工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淀物产生量约为 5t/a,经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弃包装物产生量约为 0.1t/a,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②生活垃圾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③生活废水沉淀池沉渣

本项目员工较少,生活废水沉淀池沉渣拟每半年清掏一次,沉渣量约 0.5t/次,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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