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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准夹江县鑫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夹江县鑫泰建筑废料回收碎屑加工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2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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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夹江县鑫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夹江县鑫泰建筑废料回收碎屑加工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6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夹江县鑫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拟在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夹江县新场镇星和村10社)新建《夹江县鑫泰建筑废料回收碎屑加工处理厂》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6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四川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及空地,占地面积12182.58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及配套仓库、环保设施等,新建1条建渣废石、混凝土块、废球磨石、泥巴分拣石等资源化再生利用处理生产线,年产机制砂1.5万吨、米石0.5万吨、原沙0.5万吨、碎石0.5万吨,形成年回收资源化再生利用处理3万吨。我局于2020年5月22日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设单位要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工作,必须严格落实《关于印发乐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发〔2019〕4号)、《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及《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要求,建筑施工现场做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全面落实关于扬尘整治的“六必须”、“六不准”。施工现场安装雾炮和围挡喷淋装置,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设拌和站。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四川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必要时可采取移动隔音屏障,午间、夜间及中高考时间禁止施工,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弃土方、建筑垃圾首先考虑资源化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符合入场条件的及时清运至县康云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禁止就地填埋、堆积和焚烧。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遵其规定执行。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原料及成品存放区粉尘、投料粉尘、破碎和筛分粉尘、皮带输送粉尘及食堂油烟。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原料及成品存放区粉尘
  环评要求原料堆场、成品堆场为半壁式料仓且置于半封闭式彩钢棚内,能够形成良好的防雨和防风设施(三面围挡),且围挡高度高于成品堆放高度,成品堆场地面硬化,达到防风、防雨、防渗要求。堆场内及时洒水抑尘和配备移动式雾炮机。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投料粉尘
  本项目投料过程会产生粉尘,由于原料进行加工前已采取洒水抑尘, 因此,原料进行加工时含水率较高,产生的粉尘不大。建设单位拟在投料工序安装高压喷头,喷淋水通过高压喷头在破碎机上方形成水雾,粉尘与水雾充分结合后快速沉降,达到抑尘目的。
 (3)破碎和筛分粉尘
  本项目建筑垃圾破碎、筛分、输送过程等会产生一定的粉尘。本项目破碎生产线布设于厂房内,鄂式破碎机、筛分机均为全封闭,无组织粉尘易在工区内沉降,同时在破碎机、筛分机装置定向喷水雾降尘,喷水雾除尘效率为 90%, 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皮带输送粉尘
  本项目皮带输送设备均置于封闭的车间内,同时设置1套 喷淋除尘设施,安装定向雾化喷嘴喷淋降尘。
 (5)厂区道路运输扬尘
  环评要求对运输车辆做好遮盖工作,控制车速,加强道路绿化和路面维护;厂区路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并且对进出厂车辆进行清洗,保持清洁。
 (6)食堂油烟
  本项目设员工食堂提供午餐,设1个灶头,厨堂使用罐装液化气,液化气属清洁燃料。食堂严格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对油烟进行控制,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引至屋顶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除尘用水、洗砂用水、生活废水及食堂废水。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除尘用水
  本项目成品堆放区、原料堆放区及设备运行时需及时进行洒水、雾炮机抑尘,防尘用水经自然蒸发或进入原料中,不外排。
 (2)洗砂废水
  本项目机制砂制成后需经水洗,建设单位拟设沉淀罐2个(每个有效容积为100m3),沉淀池1个(有效容积为100m3)。考虑蒸发损耗和产品带出损耗,每天补充水量约50m3 /d,即洗砂用水量约15000m3 /a。洗砂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 19923-2005)中的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
 (3)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四川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新中源预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振动给料机、破碎机、双转子制砂机、筛分机、皮带输送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拟采取治理措施:(1)将各高噪声设备布置于车间内,通过厂房墙体进行隔声,设备采取半地埋式安装。(2)在设备安装过程中,设备底部采取隔振和减振措施。(3)定期维护设备,避免在不正常工况下设备进行运行。(4)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禁止作业,仅在白天进行生产。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为生活垃圾、除尘灰、沉淀池污泥、废润滑油。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项目员工6人,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筛分固废:项目原料分选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铁屑外售废品收购站或需用厂家。
(3)沉淀池淤泥:项目沉淀池淤泥,收集后外售需用的机砖厂或县工业垃圾处理厂处理。
(4)废机油、废润滑油及废油桶:机械设备在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 (HW08),环评要求,建设单位用专用油桶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进行标准化的管理,采用防渗有盖铁桶封闭存放,粘贴危险废物标识,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收集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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