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欣华包装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教材教辅包装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对该项目建设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报告表表明:项目选址于夹江县黄土镇罗华社区4社,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原夹江县银升纸箱厂闲置厂房,新建1条教材教辅包装材料生产线。布设生产车间400平方米、成品库房200平方米、原料库房300平方米、办公室20平方米。安装涂膜机组、切断印刷一体机等设备及配套设施。年产纸塑复合包装膜130吨。
项目取得了夹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511126-22-03-439163〕JXQB-0063号)。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等特殊保护区域,未列入四川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审批意见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保投资,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未建成或未投入使用,项目禁止生产。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报告表的要求,不得擅自闲置或拆除。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无基础工程施工,在场地清理、设备安装等施工要湿法作业,控制扬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综合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原夹江县银升纸箱厂既有处理设施处理后综合利用,禁止外排。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能利用的废旧建材及包装材料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符合入场条件的及时清运至县康云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禁止现场焚烧或乱堆废弃物。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和管理措施。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原夹江县银升纸箱厂化粪池预处理后每周1次用槽车运往夹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城市污水截污管网覆盖后,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截污管网。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设施,重点做好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车间封闭,并采取集气罩+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的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本项目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仅限于使用新料,禁止使用再生原辅材料,水墨选用低VOCS含量的产品。在蓝天保卫战攻坚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遵其规定执行。
(五)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采取隔音设计,选用吸音材料,隔音墙体。尽量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采取减震基础、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
(六)加强营运期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报告表明确,废弃涂膜料包装袋,收集后定期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机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落实和优化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在原料库房内设置1个1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做好“三防”措施,做好危废暂存间的标识标牌以及转移联单制度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防治污染设施正常运行,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杜绝污染事故。
三、项目投运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完备其他相关手续。
四、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进行验收。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本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6日
抄送: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县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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