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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准夹江县创达木业有限公司《年产7万立方米胶合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7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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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夹江县创达木业有限公司《年产7万立方米胶合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1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夹江县创达木业有限公司,拟在夹江县吴场镇三洞桥社区2组改建《年产7万立方米胶合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4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30亩,在原有用地范围内,改建胶合板生产线一条,主要为拆除原有设备,保留部分打皮机、旋切机,扩建厂房,改建后厂房15000平方米,购置热压机、冷压机等相关设备,年产量7万立方米胶合板。我局于2020年8月4日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目位于夹江县吴场镇三洞桥社区2组,项目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改建胶合板生产线一条,拆除原有设备,改建后厂房15000平方米,购置热压机、冷压机等相关设备。本项目在现有用地范围内和利用现有厂房的基础上进行技改,不新增土地本次涉及对厂房进行扩建,项目厂房为彩钢结构,不涉及土方开挖。项目施工期主要外购设备进行安装,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备安装噪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茶园林地施肥,不外排。采取文明施工、轻拿轻放、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午间、夜间及中高考时间禁止施工,确保噪声不扰民。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禁止就地填埋、乱倒和焚烧。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切边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二是过胶、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甲醛;三是锅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烟尘、SO2、NOx。

(1)粉尘

拟采取治理措施:通过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环评要求:将厂房四周进行封闭。

(2)甲醛废气

拟采取治理措施:在厂房内单独隔一间独立封闭的空间,将调胶、涂胶、热压成型工序放置于该独立封闭空间内,设置抽风机1台,使调胶、涂胶、热压成型工序在局部负压中进行,同时在拼板及冷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将2部分废气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脲醛胶存放及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

(3)锅炉烟尘

本项目所采用的锅炉型号为1台3t/h导热油锅炉,以成型生物质颗粒为燃料,废气经高效高温布袋除尘器后由30m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根据报告表,项目过胶机不进行清洗,每天使用时向过胶机中添加胶粘剂,使其与过胶机充分接触,干掉的胶粘剂融入添加的胶粘剂中。厂区不设食堂和住宿。

生活污水

拟采取治理措施:厂区设置一座10m3化粪池,生活废水通

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茶园林地施肥。本项目与周边农户签订了25亩的消纳面积,有足够的农田对生活废水进行消纳。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打皮机、旋切机、砂光机、冷压、热压机、锯边机、锅炉、过胶机等。

拟采取治理措施:(1)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注意设备的日常维护,防止出现因机器不正常运转造成噪声值升高的问题。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设施。(2)合理布局,充分利用距离对噪声的衰减和建筑物隔声。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收集的粉尘、木材边角料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炉渣、废胶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其中一般固废包括:收集的粉尘、木材边角料、生活垃圾、炉渣;危险废物包括:废胶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

(1)一般固废

①收集的粉尘

拟采取治理措施:

收集的粉尘为木头粉尘,来源于布袋除尘器内。采用塑料编织袋进行收集,定期外卖。

②木材边角料

拟采取治理措施:

收集的边角料定期进行外卖。

③生活垃圾

拟采取治理措施:设置垃圾筐对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收集后运往项目地附近场镇垃圾收集点,再由环卫部门人员统一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④锅炉炉渣

拟治理措施: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定期外卖。

(2)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桶、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油墨废水处理固废和污泥、废活性炭、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机油。

①废胶桶

属于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本项目废胶桶产生量为0.1t/a,项目厂区使用过的胶水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由厂家回收。

②废导热油

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险废物代码900-249-08,项目导热油炉内的导热油三年更换一次,废导热油产生量约为6t/次,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③废活性炭

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中活性炭吸附量经验值0.2kg/kg活性炭来估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单次填充量为300kg,其吸附能力为60kg,本项目年产有机废气480kg/a,收集效率为90%,其中432kg/a的废气经活性炭处理。为了确保吸附装置的吸附效率,活性炭填料一个半月更换一次,预计每年至少需要活性炭2.4t/a。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环评要求: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标识标牌,总建筑面积约为10m2,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单独分类集中收集,放置,做好三防措施,危废物品要单独设置台账,按每工作日记录危废的产生、堆积、清运量,做到产消有记录,按责任制管。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并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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