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夹江县军大木材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4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夹江县军大木材加工厂,拟在夹江县新场镇红旗村5社新建木材加工项目。总投资85万元,环保投资5.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新场镇红旗村工业用地5804.42 平方米,新建木材加工厂厂房、仓库及配套附属设施,年产木片 1200立方米。我局于2018年9月21日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施工扬尘
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① 项目在开挖土方和土方回填过程中会产尘一定的扬尘,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做到洒水作业,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② 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使用建筑材料,这些建材在装卸、堆放、拌和过程中会产生大
量扬尘外逸,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将建筑材料(主要是黄沙、石子)的堆场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并用蓬布遮盖建筑材料。③ 施工期间泥尘量大,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使地面起尘,因此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汽车轮胎与路面接触而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④ 运输沙、石、水泥、垃圾的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箱上沿,不得超高超载。坚持文明装卸,运输车辆装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施工车辆及运输车辆在驶出施工区之前,需作清泥除尘处理,不得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⑵施工机械废气
本环评要求在施工期内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从而可以避免施工机械因病态而使产生的废气超标的现象发生。
2、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废水
工程施工废水包括开挖填埋产生的基坑排水、施工现场清洗、混凝土浇筑、养护、冲洗水以及施工机械、车辆洗涤冲洗用水。修建沉砂池,污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或施工期间洒水抑尘,不外排。
(2)施工人员生活废水
项目不设食宿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经开区公共卫生设施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管网。
3、施工噪声治理措施
主要是设备噪声和机械噪声。设备噪声来自推土机、装载
机等设备的发动机噪声及电锯噪声。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治理措施:①在施工开始前,建设单位必须进行施工公示,让施工场地周围声敏感对象对工程有所了解,明白工程施工对他们的影响是暂时的,以求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②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根据项目外环境关系及当地气象条件,环评建议将高噪声的作业
区布设在施工场区中部,利用距离衰减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 22:00~6:00 时段施工,如工艺要求必须夜间施工时,必须先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同意,并公告四邻。④在施工机械上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机械,同时定期维护和保养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⑤材料运输等汽车进场安排专人指挥,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⑥加强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限鸣。⑦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加强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限值要求。
4、施工期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
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1)土石方本项目施工期开挖土方将全部用于回填及表
土利用,无外运弃土。
(2)建筑垃圾项目在进行主体工程和装饰工程时会产生
废弃钢材、木材弃料和建材包装袋等建筑垃圾。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地点。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交由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桉木旋切时因为是湿木,故生产过程不产生粉尘,且厂房为密闭车间。另外,厂内不设食堂,木片干燥采用自然晾晒,故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1、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
生活废水处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夹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管网。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 1 台旋切机。
主要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设备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并加强它们的检修与维护,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②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昼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时应避开中午休息时间。将高噪声设备远离民居一侧方向布置,通过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影响。③减少交通噪声:运输作业全部安排在白天进行,运输车辆合理限速,禁止鸣笛。通过以上治理措施,再加上距离衰减,可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
(1)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2)边角料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堆放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卖至相关回收企业综合利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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