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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准《夹江县胜川环保设备设施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1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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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夹江县胜川环保设备设施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1120241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通讯地址:乐山市夹江县西河路40号

项目名称

夹江县胜川环保设备设施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黄土镇黄土社区二组(原黄土村6社)

建设单位

夹江县胜川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成都隆兰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库房及场地,占地面积约5亩,新建内部设施,购置搅拌设备一套、专业生产设备6套、行吊3台,年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5000立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粉料筒仓粉尘:筒仓上设置有脉冲除尘器,粉尘经脉冲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满足《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表2中水泥制品生产设备排放限值(0.3mg/m3),通过仓顶排气筒(DA001)排放;原料装卸粉尘:装卸料环节布置于半封闭式原料棚内,卸料过程采取喷雾降尘;原料堆场风力扬尘: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库,仅留装载机及运输车辆进出方向,为了控制粉尘的逸散,在原料堆场上方设网格化喷淋管,对原料进行洒水降尘;上料粉尘:生产车间除运输通道外基本全密闭,同时上料斗位于封闭料仓内,上料口进行三侧面、一顶面封闭,同时通过喷淋降尘可抑制部分粉尘产生;搅拌粉尘:生产车间除运输通道外基本全密闭,设置封闭式搅拌区域,同时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末端设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DA002)通过顶部在车间内排放,并在搅拌机上方设置喷雾装置,未收集颗粒物经喷雾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辆运输扬尘:对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运输车辆定期清洗,运输汽车加盖篷布,厂内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排放方式无组织;汽车尾气:加强车辆的维修和检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汽车尾气排放满足《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及测量方法》GB17691-2005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置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的规定,由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经“隔油池(0.1m3+预处理池(3m3”收集处理后送入市政管网进入夹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搅拌机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后由三级沉淀池(单个池子20m3)处理后回用。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降噪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排放满足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一般固废:除尘器收集的工业粉尘回用于生产;搅拌区域沉淀粉尘定期清扫后与其他沉渣一并运送至弃渣场处置;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送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废金属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应交由专门单位处置;预处理池污泥定期清掏,交环卫部分转运处置。危险废物: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棉纱和手套、废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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