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夹江县益胜陶瓷厂《夹江县益胜陶瓷厂合兴村取土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5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夹江县益胜陶瓷厂拟在夹江县新场镇合兴村2组建设《夹江县益胜陶瓷厂合兴村取土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取土场、表土堆场以及相关环保设施等。占地面积6593平方米,取土量约70811立方米,服务年限2年。2021年5月27日专家组通过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审查。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中要全面落实关于扬尘防治的“六必须”、“六不准”要求。施工现场采取湿法作业,运输覆盖,限速行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综合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租用民居既有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午间、夜间及中高考期间禁止施工,确保噪声不扰民。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期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意识,禁止施工人员破坏设计用地以外的植被;保护表土和植被,依照设计文件将地表0-0.3m有肥力土层进行剥离、临时储存并加以防护,以便后期用于土地复垦。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露天采场扬尘
项目设置雾化喷头,取土时及时对开采作业区进行洒水降尘。
(2)表土堆场粉尘
规范堆放表土,适时对表土堆场表面进行洒水浸润,覆盖防尘网,覆盖率需达100%。
(3)运输扬尘
运输车辆驶出项目地时必须冲洗干净,运输过程中禁止超载且限速行驶,运输的土方采用篷布全封闭遮盖。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
依托租用民居既有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车辆冲洗废水
项目修建一个20m3的洗车台、一个15m3的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和洒水降尘工序,不外排。
(3)场区雨水
项目边开采边复垦,减少表土的堆放。在取土区域四周修建排水沟,并在排水沟的下游修建一个10m3沉砂池。雨水沉淀后用于开采期降尘用水以及复垦期浇灌用水。在暴雨季节严格控制开采与堆放量,即采即运。
3、噪声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挖掘机和运输车辆。取土作业不在休息时间,对环境的影响不大。运输车辆通过居民点时要减速慢行,禁鸣喇叭,减轻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废石
项目开采的粘土主要用于陶瓷生产使用,而筛选出来的废石量约为60t,可将此部分废石就地填埋。
(2)生活垃圾
收集后交由乡镇垃圾转运站清运。
(3)剥离表土
项目取土前需要对表层土壤进行剥离,剥离表土总量约为1688.1m3,堆存于场区表土堆场,用于日后复垦。
5、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
粘土开采过程中,将扰动原地表,毁坏或损害原地表植被;采挖过程中也将形成临时堆垫地貌和开采边坡,加上松散土石方的堆放,所有这些生产活动都会增加裸露面积和裸露时间,有可能引起径流,从而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项目应做好运营期露天采区和表土堆场的水土保持措施,项目拟在取土场修建排水沟、沉砂池和蓄水池。排水沟修建在取土场四周,生产废水和雨水通过排水沟流入沉砂池,经沉淀后,上层清水回用于生产。项目表土堆场四周修筑拦渣墙,拦渣墙周边设置截水沟,将地表水引至沉砂池。
6.复垦措施
项目为取土场建设,取土完毕后不再运营,项目复垦期一年。复垦单元为露天采场和表土堆场。本项目复垦时采用生物措施,主要内容为植物品种的筛选、种植与管护措施。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王宁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川公网安备 51112602000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