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夹江县欧陶陶瓷化工原料经营部《迁建1条年产5000吨陶瓷原料(助磨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2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夹江县欧陶陶瓷化工原料经营部,拟在夹江县黄土镇红光二社迁建1条年产5000吨陶瓷原料(助磨剂)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夹江县宏锦建陶厂闲置厂房,安装生产设备、修建配套设施及环保设施等。新建年产陶瓷解胶剂 5000吨生产线。我局于2018年9月21日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的施工工序主要是生产及环保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等。
(1)施工机械废气
治理措施:对运输车辆加强保养,选取优质燃料,禁止运输车辆超载行驶;并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造成的交通阻塞,减少运输车辆怠速产生的废气排放,进一步降低其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2)施工扬尘
治理措施:设备安装调试产生的粉尘量较少,要求进行洒水抑尘,并及时清理沉降在地面的粉尘。
2、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设备安装不会用到水,因此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
3、施工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为租赁厂房,无主体工程建设,工程量小。本项目施工期主要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大多在厂房内施工,主要用的设备为电钻、手工钻等,其声源强度在 90~100dB(A)之间。
措施: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同时充分利用建筑物隔声,加强机械的保养维护。
4、施工期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施工建筑垃圾和工人生活垃圾。措施: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桶收集,并
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的回收利用或外卖于废品收购站,不能回收的直接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堆放。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原料堆场起尘及原材料混合搅拌时产生的粉尘。
(1)原料混合搅拌粉尘
项目原料均为颗粒物,搅拌是产生少量的粉尘,项目采取封闭搅拌后粉尘产生量可忽略不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原料堆场起尘
项目原料进厂后分类堆放在原料堆场,原料堆场采取三面围挡,地面硬化。项目原料均为颗粒物,原料堆放期间起尘量较少,可忽略不及,经过三面围挡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搅拌机。
治理措施:(1)设备选型上选用先进的、噪音低、震动小
的生产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以及减震垫等措施。(2)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建设单位在布设生产设备时,应将噪声较高的设备尽量布置在厂房中央。(3)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量减小对外界环境的噪声影响。项目仅在昼间进行生产,夜间不进行生产。(4)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对机械设备定期加润滑油进行维护,减少因设备工况差而产生的噪声污染。(5)加强管理、教育,使工人文明操作,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避免因野蛮操作产生的突发性噪声。(6)运输车辆减少鸣笛,减速行驶。经上述治理措施以及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噪声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声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4、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及废包装袋。
(1)生活垃圾
在厂房内设置垃圾桶,桶内设置内衬塑料袋,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废包装袋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原料废包装袋产生量约为 0.1t/a。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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