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由成都正检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四川鲁桥绿色公路养护有限公司《迎江乡双鱼村砂石场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1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四川鲁桥绿色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拟在夹江县迎江乡双鱼村4社对千佛岩电站修建尾水渠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实施开采转运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露天砂石开采场,面积为86500 平方米。修建表土临时堆场、车辆冲洗槽、截排洪沟、废水沉淀池、雨水收集池、开采区喷淋装置、挡土墙等,年开采25 万立方。我局于2018年12月28日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建设厂房、办公生活设施,无施工建设内容,表土剥离和采矿几乎同时进行,影响分析见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A、露天采场扬尘。本项目为露天开采,土方经挖掘机挖出后直接装车运输到制砂点,不在现场堆放。污染主要来源于挖掘机。采场产生的扬尘主要来自于表土剥离、挖掘以及装料等作业过程,均属于无组织排放。开采区开采时只有1台挖掘机作业,每天使用6小时,其扬尘产生量为 4.32t/a。项目设置雾化喷头,开采时及时对开采作业区进行洒水降尘后,粉尘可减少 约90%。
B、表土堆场扬尘。砂石开采过程中对表层土及植被进行剥离,并运送表土堆场暂存。采用机械进行表土剥离,包括推松、运送、堆土等施工工序。在开采区内选定一处作为表土临时堆土区,用于开采结束后的复垦覆土。堆放好的可利用土壤资源进行轻度压实后铺上篷布覆盖,且表土堆场边缘用装土的编织袋修筑临时挡墙防止表土堆场边坡的垮塌,从而可减少可利用土壤资源的流失。环评要求:规范堆放表土,适时对表土堆场表面进行防尘网遮盖、洒水浸润,同时 于表土堆场表面覆盖篷布(防尘、防雨水冲刷),覆盖率需达100%。
C、装卸粉尘。土方在场区装车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在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后其粉尘排放量减少约90%。
D、运输扬尘。在运输过程中,车辆会产生少量的扬尘。环评要求:运输车辆驶出项目地时必须冲洗干净,运输过程中禁止超载且限速行驶, 运输的土方采用篷布全封闭遮盖。
E、机械废气。开采期间,使用挖掘机进行开采,使用货车进行运输,均会排放一定量的 CO、NOx 以及未完全燃烧的 CHx 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为露天开采,通风条件良好,扩散后不会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夹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本环评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要求: 当夹江县 AQI 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时,项目应立即停产,对露天堆放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挖掘机不得工作和上路,每天至少进行两次运输道路的清理和冲洗除尘,积极配合相关部 门和社会的监督。
2、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废水主要为收集的雨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1)雨水
项目场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场区范围外的雨水经截洪沟收集后排入场区外雨水系统。场区内雨水经边界截洪沟、表土堆场截洪沟截洪沟收集后进入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做控尘用水和车辆冲洗用水。
(2)生活污水
本项目不设旱厕及污水处理设备,员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农户现有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作农肥。
3、噪声治理措施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挖掘机和运输车辆。挖掘机产生的噪声特点是:噪声源在露天,不易被遮盖,但项目开采区与周边住户存在一定的距离(约 70-235m)、高度差(约3-87m),且作业时间稳定,产生的噪声连续,噪声源强变化范 围不大,对环境的影响不大。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较大,应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在午间(中午12:00—13:30)和夜间(20:00-6:00)通过居民点,车辆通过居民点时要减速慢行,禁鸣喇叭,减轻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4、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主要员工生活垃圾、剥离表土和开采的废页岩。
(1)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2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26t/a。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2)剥离表土、页岩。本项目设置一个堆场对剥离表土和页岩进行堆存。堆场设置在开采区的东北方向, 堆场设置围挡,以防废石进入附近水体。
4、生态破坏及保护措施
项目场区面积 86500 平方米,场区范围内,有少量农田、农户。由于项目采矿涉及面积较小,且开采区表现植被较少多为一些杂草,小树苗等。仅对本域内的植被、景观 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评价要求企业需采取的主要生态保护措施有以下: (1)明确开采范围,禁止工人进入非开采区活动,禁止越界开采,严禁烟火和破 23 坏植被活动。制定分区开采计划,实行分区开采,严禁一次性将表土剥离完,开采多少 剥离多少,边开采边复垦,严禁剥而不采,先将剥离的土壤回填到已开采完的片区,再 将剥离的植被移植过去,同时进行人工浇水、施肥,尽量保持绿化覆盖率。废石的堆放 地点不应堵塞泄洪道。并应考虑到雨水的冲刷是否可能带走废石,以及对周边农田造成 的危害。 (2)加强土地环境的管理,及时整治地质灾害及水土流失现象,防治土石污染, 对废弃的矿坑应及时进行土石环境恢复,植树造林和开采区绿化。 (3)保护好土壤资源,在采矿剥离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尽量妥善存放,不仅可以 避免废渣堆场因软弱土层二产生滑坡,而且为闭坑后的土地复耕提供土源。 (4)种树植草,保持水土,防尘防噪,美化环境,生产期间,可在采场周围,弃 渣堆场及开采区公路两侧等地带内,尽可能植树种草,不仅有利于水土保持,防尘防噪 声,而且还能美化环境。 (5)为今后闭坑后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早作准备,在生产期间,可结合采作业过程, 对已形成的最终边坡、平台预留种植孔,并用表土覆盖,以备绿化。 (6)在砂石运营中和闭坑后,应对开采区内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进行必要的 治理,对裸露的矿坑,凹地进行平整,覆土。 (7)土地复耕应根据不同地形进行,主要是植树种草绿化开采区,是生态环境及 早恢复。 (8)生态补偿措施。生态影响补偿通常可分为就地补偿和异地补偿。如在开采区 附近区域中较稀疏的灌丛地植树;在开采区附近区域裸露地植树种草;在开采区附近区 域稀疏的林地适当增大数目密度;在开采区附近区域种适合的植被等以防止水土流失。 根据本项目特点可以采取就地补偿的办法,在项目附近的费开采区域根据当地水土、气 候条件分片种植植被。 (9)恢复措施。不可避免的生态影响或暂时性的生态影响,可以通过生态恢复技 术予以消除。主要通过人工手段,选择合适的植物种类进行改造介质,使之变得更适合 植物的生长,或者利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直接改良介质,促进生物群落的演替。项目场 区范围内以草丛和林地为主,涉及少量农田。评价要求整个开采区开采结束后,企业应 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对场区采取复垦措施;若不具备复垦条件,应因地制宜、综合 治理、经济可行、合理利用的原则进行植被恢复,时在区域有条件的地方进行复垦,确 24 保农田占补平衡。 (10)对于临时堆存的表土和产品,要求分级堆渣、碾压夯实。修建挡土墙和截洪 沟防止水土流失。采矿结束后,对临时堆场地面进行整治,对无法再次利用的 进行拆除,整治、拆除后再覆土和植树,恢复景观。同时柴大虎的建筑垃圾等固体 废物运完制定地点集中处理,不得遗弃在场区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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