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四川青衣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青衣江夹江县木城镇丁字坝段左汊河道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通讯地址:乐山市夹江县西河路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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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青衣江夹江县木城镇丁字坝段左汊河道疏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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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夹江县木城镇兰坝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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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四川青衣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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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四川融智绿色创新城乡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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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疏浚河道总长1150m,疏浚宽度47-137m,疏浚河段起点控制高程407.0m,终点控制高程406.0m,疏浚河底控制纵比降1:1150,疏浚面积10.46万m2,平均疏浚深度2.01m,疏浚总方量为21.06万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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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施工场地扬尘主要包括土石方挖掘扬尘及临时堆土场及路基等裸露地面产生二次扬尘。建设单位在施工中要全面落实关于扬尘整治的“六必须”、“六不准”要求,工地四周设置围挡,围挡顶部设置洒水器;配备炮雾车定期喷水降尘,及时清扫运输通道,场地出入口设置车轮清洗设施,临时堆土场同时采用防尘布覆盖。 2、废水: 本工程开挖砂石料不在现场加工,不存在砂石料冲洗废水;施工机械、车辆修配冲洗可送至镇区,不产生机械修配、车辆养护含油废水及车辆机械冲洗废水,若必须在场地内进行机械维修,则须做好环境保护措施,禁止在河道内维修机械,防止机修废油泄漏污染水体;本项目疏浚区域沿外沿设置导流边沟,导流上方来水,疏浚区域基本不产生基坑废水。 车辆进出场通过洗车槽清洗车轮,洗车槽废水每天更换一次,冲洗废水采用沉淀池(容积9.6m3)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租用民房内已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农用,不外排。 3、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施工进行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周围敏感点。 4、固废: 本次疏浚所挖砂卵石料由汽车运至疏浚区上游左岸夹江县益鑫砂石加工合作项目场地上堆放,剥离的表土用于疏浚右岸裸露地表厚培土地。疏浚料外售,剥离表土用于疏浚右岸裸露地表厚培土地,项目无弃方,故未设置单独的弃渣场。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运至指定堆放场,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沉淀池中的底泥同疏浚料一并运至夹江县益鑫砂石加工合作项目场地 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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