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中油新能源有限公司《乐山中油新场清洁燃料新能源橇装加注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6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乐山中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夹江县新场镇交通村新建《乐山中油新场清洁燃料新能源橇装加注站》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占地约6亩,新装防爆阻隔50立方橇装加注机2台,新建配套用房约300平方米。年加注甲醇燃料9000吨。我局于2020年9月22日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土地系乐山市圣林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有(与乐山中油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同一投资人),主要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等。建设单位在施工中要全面落实关于扬尘整治的“六必须”、“六不准”要求,施工现场采取湿法作业,及时清扫厂区道路,有效控制扬尘。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综合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农肥。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午间、夜间及中高考时间禁止施工,确保噪声不扰民。建筑垃圾首先考虑资源化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符合入场条件的及时清运至县康云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禁止就地填埋、乱倒和焚烧。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甲醇燃料大小呼吸损失、加注作业产生的油气。经卸料油气回收装置(回收率约为95%)、加注油气回收装置(回收率约为93%)及排放处理装置(处理效率98%)处理后经4m高的通气管排放以及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一期项目预处理池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户清运用作农肥。
初期雨水
加注站场地内设环保沟,经初期雨水隔油池处理后外排市政雨水管网。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来源于机动车辆的噪声及加注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
拟采取治理措施:(1)设备选型上选用先进的、噪音低、震动小的生产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以及减震垫等措施;(2)安装专人定期维护机械设备,确保起正常运转;(3)项目橇装加注装置设备布置在站内中部,利用距离衰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预处理池污泥等,危险固体废物主要为隔油池废油、油罐清洗废液及废渣、沾油废物、废含油棉沙和手套。
(1)一般固废
①预处理池污泥:
治理措施:
预处理池中产生的污泥每年清掏一次,清掏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厂区内不暂存。
②生活垃圾
治理措施: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③废包装材料
治理措施:主要来自站房便利店产生的废纸箱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
(2)危险废物
①隔油池废油
加注站运营期地坪冲洗水经站内隔油池除油后进入污水管网,隔油池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一期项目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②油罐清洗废液及废渣
由于项目地埋油罐长期储油会有油垢,约2年清洗一次,委托专业清洗单位进行清洗,属于危险废物。
环评要求项目应与专业清洗公司签订油罐清洗及废油处置协议,对清罐产生的废油进行运输,交废油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③沾油废物
加注站营运过程中会产生沾油废物(沾油消防沙、废机油包装壶、燃油宝包装壶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一期项目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④废含油棉沙和手套
加注站营运过程中会产生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分开收集,不混入生活垃圾,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一期项目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环评要求厂内危废暂存间规范化,设置标识标牌,做好三防措施,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并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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