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夹江县凯风陶瓷有限公司《扩建1条年产500万㎡高档多功能装配式板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通讯地址:乐山市夹江县西河路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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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扩建1条年产500万㎡高档多功能装配式板材生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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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夹江经开区(新场镇红旗村2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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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夹江县凯风陶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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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成都新创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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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440万元。拆除原有1条抛釉砖生产线,新建一条260米长智能宽体窑年产500万㎡的800*1600、1200*2400板材生产线。新增8890T、16800T压机各一台,新增8通道高清喷墨印花机一台、釉线一条、全自动抛光线一条、打包线一条,新建70立方米粉料仓8个,年产板材300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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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 废气: 抛光粉尘经收集筒收集后与密闭间内集气罩收集的压机粉尘进入布袋袋式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后,经15m 排气筒排放。 炉窑废气经“SCR 脱硝+湿式钠碱法脱硫+ 湿式静电除尘”处理,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相关标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 喷墨有机废气采用“喷墨房密闭+炉窑焚烧”工艺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处理,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标准》(DB51/2377-2017)相关标准后经炉窑废气排气筒排放。 2、废水:抛光磨边废水经综合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压机冷却水通过压机冷却循环水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脱硫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湿法脱硫,不外排。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纳管进入夹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配隔声、消声、减震装置,合理布局,车间建筑隔声,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经治理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关标准要求。 4、固废:不合格品、除尘灰、沉淀泥回用;废包装材料外售;生活垃圾交环卫处置;废催化剂、废油墨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机油回用厂区内辊道窑润滑,无法继续使用的废机油(含残渣)交由危废单位处置。废油桶在符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前提下,可以交由供货商回收利用,否则废油桶应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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