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夹江县欣华包装有限公司《教材教辅包装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4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夹江县欣华包装有限公司,拟在夹江县黄土镇罗华社区新建《教材教辅包装材料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原夹江县银升纸箱厂闲置厂房,新建1条教材教辅包装材料生产线。布设生产车间400平方米、成品库房200平方米、原料库房300平方米、办公室20平方米。安装涂膜机组、切断印刷一体机等设备及配套设施。形成年产纸塑复合包装纸130吨。我局于2020年5月22日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租用原夹江县银升纸箱厂已建成的闲置厂房,施工期不涉及土石方开挖、土建等工程,仅在厂房内布设和安装生产需要的车间、库房、办公室及生产设备,对外环境影响较小。要求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关于扬尘整治的“六必须”、“六不准”,施工现场采取湿法作业,及时清扫厂区道路,有效控制扬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原厂既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午间、夜间及中高考时间禁止施工,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建筑垃圾首先考虑资源化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符合入场条件的及时清运至县康云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禁止就地填埋、堆积和焚烧。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主要是涂膜机内温区加热、挤出和复合工序。
拟采取治理措施:封闭生产车间,并对挥发性有机废气进行集尘罩收集,经UV光氧处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用水包括设备冷却及补充用水、生活用水。其中设备冷却水为内循环,每周补充一次,循环使用,无外排废水。因此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主要排放的废水为生活废水。
拟采取治理措施:项目共有职工9人,厂内不设住宿和食堂, 主要为卫生间污水。夹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接通前,卫生间污水依托原厂化粪池预处理后用槽罐车每周一次运往夹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夹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覆盖到本厂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全部接入管网。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
拟采取治理措施:(1)对涂膜机、切断印刷一体机等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如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建筑隔声等措施,同时在布置上尽量远离生活营地和外环境噪声敏感点。(2)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3)生产车间四面封闭,减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弃涂膜料包装袋、废弃油墨桶、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
拟采取治理措施:
①废弃涂膜料包装袋,统一收集后由原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理。
②废弃油墨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项目在原料库房内设置1个1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并做好“三防”措施,做好危废暂存间的标识标牌以及联单转移制度管理。
③生活垃圾,厂内设置垃圾桶,收集后及时送到垃圾收集点, 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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