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夹江县杨湾手工竹纸有限公司《夹江县杨湾手工造纸非遗传承及研学文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通讯地址:乐山市夹江县西河路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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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夹江县杨湾手工造纸非遗传承及研学文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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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夹江县马村镇杨湾村2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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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夹江县杨湾手工竹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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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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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20.075亩,新建手工造纸研学旅游区及民宿,购置手工造纸相应设施,配套绿化、休闲娱乐区域及场地硬化。年设计产手工纸 50000刀、民宿年接待服务人次5000人次、研学旅游区年接待服务人次30000人次。总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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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手工纸裁切时主要产生纸屑,有一定的粉尘产生,该部分粉尘产生量较少,且生产厂房封闭,经于厂房内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至食堂楼顶排放。 2、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容积2m3)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30m3)处理后,由密闭罐车运至乐山兴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中兴镇污水处理站处理;配浆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人工抄捞废水更换后直接交由洪雅县星星纸业有限公司沉淀后用于造纸;压制废水收集沉淀(容积 10m3)后用于前端配浆工序,不外排;地面以及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池(容积2m3)收集后交洪雅县星星纸业有限公司沉淀后用于造纸。 3、噪声: 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废纸及边角料外卖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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