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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关于夹江县巨浪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机械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审批意见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22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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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巨浪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机械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对该项目建设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报告表表明:项目选址于夹江县黄土镇罗华村1社,总投资120万元,环保投资2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夹江县富惠建陶厂(原山川建陶厂)建成厂房1000平方米,安装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新建1条机械加工生产线。年产瓷砖模具总成30套、模芯6000件、机械加工8000件。本项目已建成投运,未履行环评报批手续,属未批先建,该公司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夹环罚〔2019〕3号),本环评为补办手续。
   项目取得了夹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19-511126-34-03-395474〕JXQB-0167号)。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等特殊保护区域,未列入四川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整改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审批意见要求。
   二、项目整改建设及营运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整改措施及环保投资,确保环保设施正常投入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未建成或未投入使用,项目禁止生产。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报告表的要求,不得擅自闲置或拆除。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整改施工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已建成投运,施工期已结束,无遗留环境问题。本次整改施工仅对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修建隔油池及危险废物暂存间的“三防”处理。施工现场要湿法作业,控制扬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综合利用,不外排。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能利用的废旧建材及包装材料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符合入场条件的及时清运至县康云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禁止现场焚烧或乱堆废弃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和管理措施,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夹江县富惠建陶厂化粪池预处理后每周1次用槽车运往夹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城市污水截污管网覆盖后,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截污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按生活污水处理流程处置。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设施。切割、打磨车间密闭,及时清理金属碎屑。喷砂粉尘由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贴胶烘干工序在密闭车间内完成,烘烤采用密闭烤箱,加热能源使用天然气。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房顶达标排放。在蓝天保卫战攻坚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遵其规定执行。
 (五)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采取隔音设计,选用吸音材料,隔音墙体。尽量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采取减震基础、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
 (六)加强营运期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报告表明确,边角废料和金属屑,能利用的回用,不能利用的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及混入生活垃圾中的含油抹布、手套等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机构处置。
 (七)落实和优化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设置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标识标牌、“三防”处理,认真执行转移联单等危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防治污染设施正常运行,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杜绝污染事故。
  三、项目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完备其他相关手续。
  四、项目整改完成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进行验收。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


    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22日


抄送: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县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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