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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批准《年产200万平方米琉璃瓦及琉璃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19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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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成都正检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夹江县金恒琉璃瓦厂《年产200万平方米琉璃瓦及琉璃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3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夹江县金恒琉璃瓦厂,拟在夹江县三洞镇齐心村2社(原金都陶瓷厂)迁建技改年产200万平方米琉璃瓦及琉璃瓦配件生产线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4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夹江县金都陶瓷厂现有生产车间,改造1条年产150万平方米琉璃瓦生产线;关闭原三根桥琉璃瓦配件厂,“退城入园”迁建1条年产50万平方米琉璃瓦配件生产线,形成年产200万平方米琉璃瓦及琉璃瓦配件生产线。我局于2018年12月5日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施工扬尘
在设备的安装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钻孔固定等,会有少量粉尘产生。
防治措施:设备安装调试产生的粉尘量较少,要求进行洒水抑尘,并及时清理沉降在地面的粉尘。
(2)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 CO、NOx 以及未完全燃烧的 THC 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排放,经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防治措施:对运输车辆加强保养,选取优质燃料,禁止运输车辆超载行驶;并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造成的交通阻塞,减少运输车辆怠速产生的废气排放,进一步降低其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设备安装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金都陶瓷厂现有设施进行处理。
3、施工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为租赁厂房,无主体工程建设,工程量小。本项目施工期主要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大多在厂房内施工,主要用的设备为电钻、手工钻等,其声源强度在90~100dB(A)之间。
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同时充分利用建筑物隔声,加强机械的保养维护。
4、施工期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施工建筑垃圾和工人生活垃圾。
防治措施: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桶收集,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的回收利用或外卖于废品收购站,不能回收的直接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原料装卸扬尘、球磨过程中投料及传送产生的粉尘、破碎产生的粉尘及烘干产生的废气。
(1 )食堂油烟:
项目产生的食堂油烟经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2 )粉尘:
项目原料装卸扬尘通过喷淋洒水降尘,琉璃瓦原料破碎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2 次收集除尘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琉璃瓦配件原料球磨时加水,且球磨机密闭,通过装载机喂料,传送带输送;因此,球磨时产生的粉尘主要是投料及传送过程产生的粉尘,此过程产生的粉尘整改增设安装喷淋装置洒水降尘。
(3)焙烧废气:
本项目烘干利用辊道窑燃烧烟气余热,辊道窑燃烧烟气通过风机引至烘干窑。项目琉璃瓦及琉璃瓦配件烘干窑产生的废气与破碎产生的粉尘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为减少天然气燃烧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本环评建议业主对天然气燃烧废气进行进一步的脱硫脱硝处置,确保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1)生活废水
 现有治理措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通过化粪池处理过后交由周边农户用作农田施肥。
整改措施:为减少生活废水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本次环评要求业主对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施釉时产生的废水。
治理措施:经沉淀池沉淀,循环池循环后通过管道回用于生产。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为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对各噪声源采取以下措施:(1)墙体隔声:利用厂房墙体的隔声作用,减少项目设备噪声对外界的影响;(2)合理布局:将设备布置在厂区生产车间内,利用车间厂房进行隔声;(3)选用低噪声设备: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提高设备的安装质量和精度,从源头减轻设备的噪声量;(4)对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可采取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以及减震垫等措施,进行柔性联接,以减小其振动影响;(5)注意设备的日常维护,防止出现因机器不正常运转造成噪声值升高的问题;(6)工人加强自身噪声防护,如佩戴降噪隔声耳塞,防止强噪声的危害。
4、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泥、残次品、隔油池油渣、含油废抹布等。
①生活垃圾
在厂房内设置垃圾桶,桶内设置内衬塑料袋,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②废泥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废泥的产生量约为 5t/a,回用于生产;
③残次品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计算后,残次品的产生量为 687.28t/a;回用于生产。
④隔油池油渣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隔油池油渣约为 0.4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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