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夹江县君旺家居有限公司《新建君旺成品家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4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夹江县君旺家居有限公司,拟在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夹江县新场镇星和村8社)新建君旺成品家具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8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2幢1F生产厂房6200平方米,1幢2F办公楼1354平方米,1F库房107平方米及配套水电、环保等设施。主要生产餐桌椅、茶几、电视柜、床等产品,年产5000套成品家具。我局于2018年9月14日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施工扬尘
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①在施工中应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严格控制扬尘,对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实行密封运输等,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尽快清除。②施工现场架设2.5~3米高墙,封闭施工现场;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③由于道路和扬尘量与车辆的行驶速度有关,速度越快,扬尘量越大,因此,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同时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并进行洒水抑尘;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现场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防止将泥土带出现场等。④施工过程中,楼上施工产生的建筑渣土,不得在楼上向下倾倒,必须运送地面。⑤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当出现风速过大或不利天气状况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建材堆放地点要相对集中,临时废弃土石堆场及时清运,堆场必须以毡布覆盖,不得有裸土,尽可能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时间,及时将多余弃土外运。同时,施工扬尘必须按照《防止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施工,防止扬尘污染,减少施工粉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⑵施工机械废气
本环评要求在施工期内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从而可以避免施工机械因病态而使产生的废气超标的现象发生。
2、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废水
工程施工污水包括开挖填埋产生的基坑排水、施工现场清洗、混凝土浇筑、养护、冲洗水以及施工机械、车辆洗涤冲洗用水。要求施工单位应设临时沉砂池,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施工期间洒水抑尘,不外排。
(2)施工人员生活废水
项目不设施工营地,租用周边农户住房。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农户污
水处理设施处理或利用经开区公共卫生设施处理。
3、施工噪声治理措施
主要是设备噪声和机械噪声。设备噪声多来自推土机、装载机等设备的发动机
噪声及电锯噪声。具体治理措施如下:⑴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施工机械选型时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⑵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围障最好敷以吸声材料,以此达到降噪效果。⑶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图。项目方只要在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将木工房、钢筋加工间等产生高噪声的作业点置于项目地块以北,以有效利用施工场地的距离衰减作用,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将高噪声设备置于有隔声效果的工棚中使用。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对于确需夜间施工的施工活动,施工单位必须事前报经主管政府部门批准。⑸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缩短施工周期。⑹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噪音:不要采取噪声较大的钢模板作业方式;在操作中尽量避免敲打砼导管;搬卸物品应轻放,施工工具不要乱扔、远扔;木工房使用前应完全封闭;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控制汽车鸣笛等。施工期噪声经过治理后,必须使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4、施工期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及弃土、生活垃圾、装修垃圾等。
(1)建筑垃圾及弃土
按照施工方案,项目方在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严禁随意倾倒、填埋,从而可以避免工程废料造成二次污染。本评价建议将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设置在场区西南角,既可以方便废料的运出,又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小其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3)装修垃圾
装修产生的装修垃圾,应做到及时清运到夹江县建筑垃圾处理厂处理。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喷涂废气
①来源及产生量
喷漆工序:油漆喷涂过程中,油漆经过静电旋杯喷枪雾化成微粒,其中部分油漆堆积在工件上形成涂膜,另一部分油漆微粒和溶剂雾化后形成二相悬浮物,即过喷漆雾,逸散到周围环境中。工件在流平干燥过程中油漆中的有机溶剂全部挥发出来,形成有机废气逸散到周围环境。
拼板工序:拼板过程中使用的拼板胶中含有部分有机溶剂,在拼板过程中全部挥发出来,形成挥发性有机物逸散到周围环境。
②治理措施
喷漆工序:
项目喷漆工段设置4个密闭喷漆房(A厂房2个底漆喷漆房,B厂房2个面漆喷漆房);调漆过程在喷漆间进行,通过喷漆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A厂房喷漆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2套水幕除尘设施(2个底漆房2套)后,经1套干燥箱+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二级处理系统处理(系统引风量约为30000m3/h)处理后,最终由15m高2#排气筒排放;B厂房喷漆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2套水幕除尘设施(2个面漆房各2套)后,经1套干燥箱后通过风管引至A厂房设置的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二级处理系统处理(系统引风量约为30000m3/h)处理,最终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
拼板工序:各厂房拼板区域采用彩钢进行密闭,密闭后对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95%。各厂房拼板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分别通过管道引至A厂房设置的有机废气处理系统,经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最终经15m高2#排气筒排放。
(3)木工粉尘治理措施:
本项目双面刨、三排钻、推台锯、压刨、平刨、带锯、铣形机等生产设备均设有抽风气管接集气罩,并配备一套中央除尘系统(布袋除尘器)。下料,精裁、铣型、打眼、打磨、刨光工序各点位粉尘经抽风气管收集后,进入除尘器的预收尘室,含尘气流在挡流板碰击下气流变向流入灰斗。同时,流速减慢,在惯性粉尘的作用下,较粗颗粒粉尘直接落入灰斗,其他较轻细粉尘随气流通过布袋过滤处理,处理后废气接15m高1#排气筒排放。根据本项目使用上述木工工艺设备数量,本项目至少设20个集气罩,各厂房设置1套中央除尘系统,2座厂房中央除尘系统分别配15m高1#排气筒。
(4)打磨粉尘治理措施:
本项目打磨过程在打磨房中进行,打磨房进行密闭处理,含尘气体从打磨房的进风口,进入打磨房粉尘处理箱,在惯性及粉尘的作用下,较大颗粒粉尘直接落入灰斗中,其他较轻细粉尘随气流向上吸附在滤芯外表上,过滤后的干净气体透过滤袋排出。
2、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1)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设备不冲洗,生产车间地面使用扫帚定期清洁和拖地的方式进行,不进行冲洗,因此,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漆房水帘除尘用水。
治理措施:
本项目每套水帘除尘设备下方设置有循环水池,单个循环水池容积约为5m3,项目喷漆房水幕循环池总容积为10m3。水幕除尘水产生喷漆废水采用絮凝沉淀的方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生活废水处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厂区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管网排至夹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有单边锯、平刨机、除尘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主要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所有产噪设备均室内设置,利用墙体隔声减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②选用国
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振、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措施;③对声源设备所在地,在不影响工艺流程、生产操作的前提下,安装了消声器等。④对各类风机等产噪设备基础设置了橡胶隔振垫,管道进出口加柔性软接,以减振降噪。
3、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固废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治理措施:
①本项目在厂区南侧大门旁设置有1处107m2的仓库,环评建议用作固废暂存间,在库房内隔建出一般废物暂存间(80m2)和危险废物暂存间(27m2),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交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
②项目设置有1处危废暂存间(27m2),位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旁,将收集的废油漆桶、稀释剂桶、固化剂桶、拼板胶桶、底漆打磨间粉尘、废手套等暂存,环评要求在项目建成投产前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危废处理协议中签订的危废处置类别应包含HW12、HW49。
③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和预处理池污泥,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后,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危险废物暂存处置要求:
①危险废物收集暂存措施:
危险废物的收集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进行,各种固废单独隔离存放,禁止与其它原料或废物混合存放。各种废物包装贮存需按照国家相应要求处置,贮存场所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识。危废暂存区必须做好防风、防雨、防晒处理,分类堆放各类危险废物,设标识牌,修建地沟,并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废物堆放区地面硬化、铺设防渗层,防渗措施能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的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 K≤1×10-10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加强堆放区的防雨和防渗漏措施,以免废液压油等随雨水渗漏而造成地下水体的污染。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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