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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准四川青衣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青衣江夹江县木城至南安堤防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3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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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青衣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青衣江夹江县木城至南安堤防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概况和项目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7日(5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四川青衣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拟在夹江县木城镇千佛岩电站大坝下游青衣江右岸建设《青衣江夹江县木城至南安堤防工程》项目。总投资7827.93万元,环保投资12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青衣江右岸,起点为石棉渡改桥(木堤0+000),终点为南安河口南安桥桥头处(木堤3+309),堤线总长3309m,其中新建堤防长3085m,整治堤防长186m。项目选址不涉及区域内环境敏感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2021年4月23日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涉及基础工程开挖,建设单位在施工中要全面落实关于扬尘整治的“六必须”、“六不准”要求。施工现场采取湿法作业,有效控制开挖、填埋和装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综合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租用民居既有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午间、夜间及中高考时间禁止施工,确保噪声不扰民。弃土运至弃土场集中堆放,并用篷布遮盖,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用的回用,不能利用的且符合入场条件的及时清运至县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禁止就地填埋、乱倒和焚烧。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保护设计》中的有关规范、规定,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护措施以及植被恢复措施。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无噪声产生。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无固废产生。

5、生态影响

工程竣工后,未改变原有河道流向,对河道水文情势影响较小,通过修建堤防,改善了河道及两岸环境,对工程河段水生生态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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