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局《关于开展酒店行业税收征管清理工作的通知》(乐市地税函〔2012〕43号)文件要求,夹江县漹城税务所采取三措施对所辖区内的酒店、旅店逐街逐户进行了核对清理:
一是认真布置清理工作。按照清理工作通知的要求,成立了以刘泽宇所长为组长、陈向东副所长为副组长的清理小组。按照实际情况,将现有的税管员分成两个组,分别由组长和副组长带队对分片区进行清理。要求每组在清理过程中对清理对象的经营情况、雇工人员、房产等情况一并进行调查,并随时汇报进程。
二是查找漏征漏管户。一对照公安部门提供的酒店行业登记信息,对辖区内所有的旅店业办证情况进行了比对,对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旅店列出名单,由片区税管员发出通知,并责令限期办理税务登记证;二在清理过程中发现未在名单上又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纳税户,一并发出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和申报营业情况。此次清理出的无证经营户共10户,已有8户补办了税务登记证。
三是确定核定额是否一致。在清理过程中,根据该店经营实际情况,结合公安系统安置的登记软件内的信息,与税务所核定营业额进行了比对,对有差异的酒店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补交其少缴的税款,并根据调查的情况,从下月起调整其定额。
此次共清理出存在问题的酒店行业纳税人62户,其中:无证经营户8户,占清理总户数的12.9%;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有4户,占清理总户数的6.45%;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的有58户,占清理总户数的93.55%。共补税款和罚款共计32437.25元,其中:税款31341.80元,罚款1095.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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