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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新场所狠抓工作落实认真清理税务登记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26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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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局川地税函〈2012〉261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税务登记清理工作的特急通知和乐市地税函〈2012〉38号,四川省乐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税务登记清理工作的通知》的特急通知,我所严格按照省、市、县局的工作要求,以此次清理工作为契机,大力强化本辖区新场镇、三洞镇、吴场镇、土门乡、梧凤乡、青州乡、永青乡三镇四乡的税务登记证清理工作。

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在接到县局通知后,我所认真组织学习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税务登记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所干部职工熟悉掌握清理工作内容和相关措施以及各项具体规定,第一时间让社会和纳税人知晓此项工作,促使未办理地税登记证的纳税人,自觉办理税务登记,并接受税务管理,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使同志们充分的认识到此次清理工作的重要性,不仅仅是补几个征管系统或补登陆征管信息的问题,而是加强税务监控,严格税务登记管理的问题。

工作具体开展情况

(1) 前期基础工作:

清理工作组于2012年5月23日至5月31日,对辖区内现有80户企业纳税人、103户个体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纳税人状态再次进行了确认,完善了对税务登记基础信息的补充、完善、更新。工作中我所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要求,依据税务登记表统一格式,开展清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并统一纳入现行税收综合征管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2)期间检查清漏工作:

在夯实基础工作的前提下,所清理工作组分两队于6月1日至9月20日,先后外出检查九次,对本辖区内新场镇、三洞镇、吴场镇、土门乡、梧凤乡、青州乡、永青乡应办未办理登记的纳税人进行了清理,共计清理9户企业纳税人,28户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并对其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行为进行了罚款,随后纳入了日常征管,截止9月20日清理结束。

(3)税务登记工作,是我们税源管理所的第一道坚实防线,有利于信息管税及专业化管理的深入开展,我们一定要以这次清理工作为契机,坚持实地走访调查,主动与纳税人进行沟通,认真宣传相关税收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为我们地税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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