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信息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减税降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五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22 10:00
【字体:    】
分享到: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1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五议定书(以下简称“第五议定书”)于2019719日在北京正式签署。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已完成第五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内部法律程序,自2019126日起生效。在内地,第五议定书适用于20201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中取得的所得;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于202041日或以后开始的课税年度中取得的所得。

第五议定书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9123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