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信息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减税降费

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28 15:36
【字体:    】
分享到:

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

【业务描述】

纳税人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应税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实际受票方或承运人向税务机关提出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经税务机关通过系统核对后开具。

【报送资料】

1《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2)载有申请单信息的储存介质: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企业提供)。

【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发放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一般纳税人,具备网络上传条件的,通过网络上传《信息表》的,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