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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31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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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函〔202043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纾解企业困难,税务总局经商财政部,决定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由2020330日延长至530日。

请各级税务机关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和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加强审核核算,及时办理支付。

国家税务总局

20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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