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信息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减税降费

专用发票代开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28 15:35
【字体:    】
分享到:

专用发票代开

【业务描述】

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申请,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送资料】

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或《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税务登记证件。

【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 万元(按季纳税9 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