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指导。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加强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开展扶贫和社会救助,维护稳定。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社会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一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团结和依靠全镇人民,紧扣“基础设施建设年”工作主题,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工作取向,践行新理念,抢抓新机遇,推动新发展,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2017年,全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58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18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9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05元。
一年来,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1.项目建设挂图作战
重点项目稳步推进。新外校顺利开学,千佛大道全面贯通,乐夹大道、夹木路加快推进,九龙城市综合体项目、河湖连通工程A、B标段、中医院扩建项目、人民医院迁建项目、英才幼儿园、英才小学迁建项目全面交付建设用地。旧城改造稳中求进。北街一期、察院街A区全面启动,电影院片区继续推进。拆迁安置加快跟进。完成和谐1、2号实物安置,其他项目正在进行人口精准锁定。
2.产业发展成效显著
农业发展步伐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完成大小春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666亩,产量1204万斤。新增改良茶叶700亩、蔬菜500亩,水稻入保5500亩,玉米入保843亩。完成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200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50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扎实推进。8个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有序推进,已启动部分村试点颁证,2018年将全面完成确权颁证工作。进一步放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经营3784亩,流转率41%。惠农政策全面兑现。发放农业综合直补125.8万元,惠及农户6699户。落实农机购置补贴71230元,农村小额保险参保12717人,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率100%。第三产业蓬勃发展。开工建设千佛禅意文化小镇,新建特色农庄4家。完善镇、村两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网络,建成村级服务点9个,6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通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农产品网上销售644万元。
3.精准扶贫引向深入
基础扶贫持续发力。全年共整合项目资金296万元,在任山村实施村道加宽、社道硬化、山坪塘整治、文化广场建设等项目。全年任山村有8户13人实现脱贫,贫困发生率降至1.6%,集体经济收入达7500元,实现脱贫摘帽。扶贫政策全面覆盖。教育扶贫帮扶36人,卫生医疗扶贫救助46人次,扶贫小额信贷175万元,“扶贫保”参保率100%。实施易地搬迁5户13人、危房改造4户5人、提供产业帮扶共三批29户,累计投入扶贫资金5912万元,今年全镇18户46人实现脱贫。
4.城乡建设加快构筑
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昌源水业自来水管网铺设建成投用;经开区污水厂管网即将完工;上报审批农房改建2户,雷塘、永胜、千佛、牌坊4个村16个社930户农村电网改造已经启动。交通条件不断改善。申报何村、大石、新村等5个村“一事一议”项目,新建社道6.5公里。启动任山、千佛、桃坡、大石、宿漕村道加宽改善工程和任山至张岩环线建设工程,山区村交通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安全饮水加强保障。大石、桃坡、任山、千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已动工修建。
5.生活条件再上新阶
基层治理巩固完善。完成中心城区社区撤并和村改居工作,圆满完成20个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民生民计持续改善。累计发放城市低保368.07万元,农村低保119.61万元,农村五保16.2万元,临时困难救助10.97万元,高龄补贴47.82万元,冬荒补助5.5万元。685名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建成何村日间照料中心1个,完成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600人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新增城镇就业2530人,实现失业再就业712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9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开展技能培训386人,完成全民社保登记13965人,完成率100%。新农合参保6.9万人,新农保参保7985人,灵活就业人员375人享受社保补贴。社会事业协调前进。卫计工作有序开展,义务献血10.96万毫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386对。文化生活质量提高,免费开放图书馆1个、文化站1个、社区书屋9个、农家书屋11个;举办各类比赛27场次,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126场次,组织开展体育锻炼1.6万人次;建成农民健身工程2个。完善文物保护制度,千佛岩石窟文物保护总体规划,通过国家文物局评审批复,计划通过十年时间改造提升;对千佛、大石、雷塘、桃坡四村加强乡野文物安全巡查。
6.社会治理不断深化
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力推进“红袖标”工程,成立20个综治巡逻队,3000余人次参与巡逻,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累计接待来访群众540人次,处理信访案件291件,成功化解276件。纠纷调处加大力度。受理各类纠纷155起,调节成功148起,成功率95%。受理法律援助15起,提供法律咨询213次。矫正禁毒加强管理。新增矫正人员17人,期满解除19人,现有矫正人员42人,走访安置帮教人员39人次。社区戒毒54人、社区康复26人。安全生产严格监管。开展应急演练34次,多次开展烟花爆竹、消防、食品卫生、危险化学品等安全专项督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与20个村(社区)、33个生产经营性单位、12个幼儿园、学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先后检查经营点709处,排查整改隐患164起。
7.生态环境明显改观
创卫攻坚持续发力,完善“局镇一体”城市管理新机制,推行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下沉到社区工作模式,深化“两违”治理,依法拆除滨江、新村、龙头河、杨柳、和平桥等片区违建8万平方米,整治户外广告牌,巩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成果。开展“门前三包”专项行动,发放宣传资料4万多份,签订责任书1万份,重新修订《村规民约》。增设垃圾桶112个,清除辖区内“牛皮癣”800余处,打扫卫生死角420余次。面源污染有效遏制。农村面源污染全方位梳理排查,限期整改养殖场57家,关闭35家,拆除富余养殖设施3000余平方米。河流生态不断改善。落实河长制,整治黑臭水体16处,封堵排污口35个,清理河道8.7公里,制作并安装河长制公示牌24个。持续开展“天然水域电、毒、炸鱼”专项整治,非法捕鱼得到有效遏制,水生态环境进一步修复。环保治理成效明显。加快退城入园,通过环保政策、要素保障推动企业入园发展;整改燃煤锅炉9个、“散乱污”企业19家。秸秆禁烧取得良好效果,综合利用率达95%,圆满实现零焚烧。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3个问题治理,全部整改到位。全年优良天数明显提升,再现“夹江蓝”。
8.自身建设逐步加强
机关效能不断加强。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联户结对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高度重视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发放日历、公开信各4万余份,对群众反映问题建立台账、逐一解决。民主法治不断提高。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20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大力推进政务、村务公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公务支出;公开网上政务信息132条,开通社区微信公众号9个,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主动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取得联系,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0个,争取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在抓好上述工作的同时,人民武装、老龄、妇女儿童、青少年、档案等工作都取得新进展。为部队输送新兵22人,完成140人次民兵预备役训练,组织120人次参加旅博会安保工作,为48名征拆户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二、部门概况
漹城镇人民政府是一级行政单位,有58个编制,其中行政编制数35个,行政工勤数4个,事业编制数19个。2017年12月,漹城镇共有在职人员56人,其中行政人员34人,行政工勤4人,事业人员18人,退休人员45人(含提前退休1人),其中行政退休39人,事业退休6人。遗属人员3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漹城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1969.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0.00万元,占8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9.62万元,占11%。2017年收入合计比2016年减少60.82万元,占3%, 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

2017年漹城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197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3.56万元,占50%;项目支出983.97万元,占5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比上年减少39.52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对应支出就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08.3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6.99万元,增加6%。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8.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9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2.63万元,增长9.94%,增加原因是一些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8.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44万元,占35.89%;公共安全支出0.17万元,占0.009%;教育支出9.38万元,占0.5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87万元,占1.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98万元,占19.74%;医疗卫生支出33.40万元,占1.86%;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0.56%;城乡社区支出7万元,占0.39%;农林水支出537.76万元,占29.90%;交通运输支出47.50万元,占2.64%;住房保障支出60.30万元,占3.35%;其他支出69.50万元,占3.8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2.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475.65万元,完成预算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补20%部分未支付。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132.72万元,完成预算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的项目有结余。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1.0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24.57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 017支出决算数为7.69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1.39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0.17万元,完成预算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资金未使用完,有结余。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9.38万元,完成预算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培训费未使用完。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17.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 :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3.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广播(项) :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2.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208.87万元,完成预算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及提标未支付。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支出68.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2.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75.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12.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16.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4.0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6.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154.17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29.49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2.52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6.48万元,完成预算100%。
27、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74.90万元,完成预算100%。
28、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211.42万元,完成预算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村社干部绩效考核及提标未支付。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58.77万元,完成预算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公共设施运行维护费未支付完。
3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47.50万元,完成预算100%。
3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60.30万元,完成预算100%。
32.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69.5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2.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8.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8.34万元、津贴补贴138.17万元、奖金190.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83万元、绩效工资44.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95万元、生活补助2.13万元、奖励金10.92万元、住房公积金60.3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40万元。
公用经费83.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26万元、印刷费1.78万元、水费0.33万元、电费3.27万元、邮电费6.21万元、物业管理费0.12万元、差旅费14.55万元、维修(护)费0.81万元、租赁费2.35万元、会议费1.81万元、培训费9.95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劳务费0.31万元、工会经费10.07万元、福利费5.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7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7万元,完成预算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镇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7万元,占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与上年相同,去年也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征地拆迁、维稳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因为严格执行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9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在新村进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开支560元,法治乡镇复核检查开支750元,调解群众上访开支1759万元,处理乐夹快道过渡费问题支出600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夹江县漹城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74万元,比2016年增加16.08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今年培训等支出要多些。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漹城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8万元,全部用于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电脑办公桌等办公用品的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漹城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9个,涉及财政资金1150.7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2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没进行中期评估,二是绩效信息未公开,三是绩效目标动态监控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加快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对历年结转结余进行清理,加快使用进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
明确性(5分) |
5 |
||
|
合理性(5分) |
5 |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1 |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1 |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1 |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6 |
|
|
|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4 |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
人才培养(5分) |
3 |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一事一议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2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事关群众利益,但认为此工作程序多,政策性强,认为麻烦出现消极和畏难情绪。二是财政资金紧张,资金支付缓慢。三是资料归集整理不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支持力度,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快速发展。二是创新议事方式,采用电话、短信、网络即时通等现代工具征求意见,提高议事效率。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项目名称 |
一事一议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
可行性
|
5 |
5 |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
合理性 |
5 |
5 |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
资金使用 |
4 |
4 |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2 |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
完成质量 |
5 |
5 |
||
|
完成时效 |
5 |
4 |
||
|
完成成本 |
5 |
4 |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8 |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9 |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10 |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9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9 |
||
|
总分 |
92 |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县级各部门拨来的工作经费、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级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反映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广播转播台及有线广播站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反映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指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城管执法(项):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指反映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社会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3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公路建设(项):指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指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川公网安备 51112602000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