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109号)通知内容,下达我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95万元。按照原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扶贫资金项目“三盯三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20〕41号)及各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
本次资金分配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095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水稻产业集群建设等项目,分配结果明细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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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明细表
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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