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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12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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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县农业农村局协调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到各镇(街道)指导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解答《夹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的通知》和宅基地相关法律政策;要求各镇(街道)积极引导农户和村(社区)使用宅基地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宅基地申请;严格落实农村村民建房“动土必报、建设必批、开工必到、过程必管、查处必严”制度,杜绝出现“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等现象。2024年上半年全县共审批宅基地140宗,审批面积22611.3平米,完成22宗农转用审批手续,切实保障农户建房需求。

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在吴场镇、黄土镇指导农村宅基地建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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