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行业监管。强化2家监理单位服务意识与履职意识,要求在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施工监理过程中,对发现的未按图施工、不按技术规范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向所在乡镇反馈并督促整改,并以周报制方式将监理工作开展情况向我局反馈。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的11个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小组重点对工匠施工主体责任落实、按图施工、技术规范执行以及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持续检查。督促乡镇落实“五到场”、日常巡查等建设主体责任,形成检查记录、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每月向我局反馈。
三是加强技术指导。从我局村镇股、质监站抽调技术力量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提供专业服务,确保问题及时解决,施工顺利进行。


川公网安备 51112602000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