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脱贫攻坚总任务中低保兜底对象复核认定统计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4月数据),并结合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指导乡镇逐户排查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力争6月底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
对排查中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及时同步完成低保、扶贫系统数据更新。
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检查等形式,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坚决按低保相关政策审核审批对象,严肃问责。
指导乡镇根据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充分发挥村委会、驻村干部等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特点,协助开展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公示监督等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规范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助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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