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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第二批中央、省级、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05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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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51号)、《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激励奖补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3〕16号)、《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3〕18号)、《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3〕19号)、《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生猪产能调控能繁母猪引种补贴项目经费)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3〕20号)、《乐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3年市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建〔2023〕66号)要求,下达我县2023年中央、省级、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99.68万元。按照原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扶贫资金项目“三盯三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20〕41号)及各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

本次资金分配中央财政衔接资金821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27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451.68万元,共计1399.68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项目等项目,分配结果明细见附表。

监督电话:5656782

意见收集人:冉景航,电子邮箱67063336@qq.com:联系电话:13330911448,通讯地址:夹江县漹城镇拥军路74号。

附表: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明细表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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