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切块部分)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4〕65号)、《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生猪产能调控能繁母猪引种补贴项目)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4〕67号)文件内容,下达我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90.4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0.4万元。按照原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扶贫资金项目“三盯三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20〕41号)及市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
本次资金分配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0.4万元。主要用夹江县政策性农业保险、2023—2024年夹江县稳定生猪生产等项目,分配结果明细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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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024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明细表
附表:2024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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