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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人口特殊疾病门诊办理政策告知、检查确诊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5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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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全县健康扶贫的薄弱环节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医保特殊疾病门诊办理率低、贫困人口中慢性病患者门诊治疗费用负担较重等问题,5月2-16日卫计局、人社局组织县级医院、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专家、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到各乡镇开展了贫困人口集中办理医保特殊疾病门诊工作,现场办理医保特殊疾病门诊共300余人,此次集中办理医保特殊疾病门诊也反映出部分贫困人口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确诊依据,无法办理医保特殊疾病门诊,贫困人口颇有怨言等问题。5月18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六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了贫困人口办理医保特殊疾病门诊问题,县委书记龚德勤指示:“为方便群众服务,要充分利用医联体优质医疗资源,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要利用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主动上门对贫困人口对医保特殊疾病门诊政策进行告知,贫困人口要到县级医院进一步检查确诊,办理医保特殊疾病门诊”。为贯彻龚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召开部门联席会,认真进行研究,现就开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加快实施

各乡镇卫生院院长、漹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为此次贫困人口医保特殊疾病门诊办理政策告知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根据前期摸排建立的贫困人口健康状况台账,对本乡镇疑似患者符合医保特殊疾病门诊疾病的贫困人口进行逐一梳理,做到一人不漏,要组织家庭医生上门对此类贫困人口进行医保特殊疾病门诊办理政策宣传,告知其办理医保特殊疾病门诊后的好处,充分发动其主动到县域内二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进一步检查确诊,检查后符合医保特殊疾病门诊条件的及时进行办理。各乡镇在告知时要留下工作痕迹,出具书面告知书一式两份,经贫困人口签字后,一份放贫困人口帮扶包,一份医疗机构存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协调第一书记、各帮扶责任人、村社干部积极配合各乡镇卫生院(漹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二、做好贫困人口到县级医院检查确诊准备工作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要安排专门科室负责,在发放给贫困人口的告知书要公示具体办理科室电话以方便群众咨询,在门诊大厅要公示特殊疾病门诊办理流程,门诊导医在有贫困人口咨询办理医保特殊疾病门诊时要主动将贫困人口带到办理科室以方便贫困人口及时进行检查。

三、严格把关,防止增加贫困人口就医负担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贫困人口检查确诊办理医保特殊疾病门诊工作,要由分管业务副院长亲自把关,确保贫困人口检查只做必需检查,严禁扩大检查范围。因此次检查确诊费用为贫困人口自己承担,为减轻贫困人口此次检查确诊费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要充分体现医院公益性质,贫困人口检查费用一律在现行物价部门收费标准上下浮20%收取。

四、加强督导检查

县卫计局将组织进行督导检查,对此次贫困人口医保特殊疾病门诊办理政策告知、检查确诊中工作开展不力、作风不实、开大检查增加贫困人口检查负担的,将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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